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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陳文敏﹕政治干預大學自主和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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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5-2-3 10:28 AM
標題:
陳文敏﹕政治干預大學自主和言論自由
陳文敏﹕政治干預大學自主和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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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左派報章藉教資會的研究報告對港大法律學院和我自己作瘋狂式的攻擊,原因之一是傳聞我可能出任大學副校長一職。大 學任命副校長本是大學的內政,左派報章以這種批鬥的方法向大學施加壓力,已屬嚴重干預院校自主,影響的不只是港大而是所有大學的自主。對敢言的學者的打壓,更是企圖壓制言論,侵害香港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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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會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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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會的研究評核報告指出,港大法律學院達3星和4星的研究只有46%,而中大則達64%,於是左派報章便指港大學術水平下降,跟覑推論學術水平下降是因為法律學院只顧搞政治而疏於研究,這兩點的立論均是似是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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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有突出的表現,這是值得恭賀的,但這是否等於港大的研究水平下降?教資會明確指出,在解讀各院校在「研究評審工作」的結果時,要充分考慮各院校不同的角色、使命、學科重點及發展背景。評審結果並非作比較用途,不應單獨使用,對不同院校的質素分佈概覽作出比較,既不公平,亦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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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學院共有56名教職員參與評核,每人提交4篇論文,平均每人有一半的論文達國際卓越的標準,3星和4星不是合格率而是國際卓越的標準,而港大達 至這國際卓越的標準的論文約超過100份,遠超於其他兩所法律學院的總和。當然我們絕對有空間做得更好,當年引入第三所法律學院便是要引入競爭,中大能在短期內迎頭趕上,正是競爭的原意,但這並不表示港大的水準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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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學院全球排名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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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擔任院長任內,一直致力提高法律學院的國際水平。上任之初,法律學院基本上仍是主力於香港的教學型學院,落任之時,法律學院在全球排名18。這些年 來,透過全球招聘,我們招攬了不少國際知名的人才加入法律學院,如澳洲墨爾本大學的講座教授、英國倫敦大學院(UCL)商法講座教授、前香港高等法院法官 和前倫敦高等法院商法法官,亦邀得牛津和劍橋多名知名教授在學院內定期任教,並積極培育本地人才和年輕教員。在跨院系的研究方面,我們和劍橋大學在醫學倫理和法律方面開創合作性研究,和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合作在稅法和刑事公義兩方面合作研究,並與倫敦大學院、新加坡國立大學及北京大學作定期的學術研究研討 會,和內地大學合作開展研究上海自貿區的法律問題。本地方面,教資會設立5項策略性研究,唯一一項在人文科學的研究,即香港未來在金融方面的發展便是由我 院領導。去年港大法律學院在QS全球法律學院排名榜排名18,足證港大法律學院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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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院一直能錄取最優秀的學生,收生水平遠高於其他院校,更直逼牛津劍橋。近年我們更積極發展交換生計劃,目標是令每一位本科生均有機會在海外就讀,更首創法律臨脇服務,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將教學與服務共冶一爐。我們更與海外一流大學如美國的長春藤大學合作舉辦雙學位課程,這些大學願意和法律學院合 作,亦是法律學院水平得到國際認同的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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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院公法和實務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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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說法律學院因參與政治而疏於研究更屬無稽之說。首先,法律學院芸芸50多名教職員,參與政治的只有極少數,大部分教職員最多只是論政。我們比較覑重公法方面的研究,而公法和社會及政治發展息息相關,所以在政制發展,人權法治方面港大法律學院的教授是較多發表意見,但這不少正是研究的一部分,亦是港大 法律學院以法律專業知識回饋社會,秉承維護公義,法治和普通法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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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院亦有大量針對本地法律發展和法律實務發展方面的研究,可惜教資會這次評核,對一些實務法律的研究相對不太重視,認為這些研究應由執業律師進行,學者應專注於理論、比較法和跨學科的研究,但香港實際情是鮮有執業律師著書立說作研究,作為植根於香港的大學,我們有責任推動本地的法律發展,須實務與理論並重,這是我們和評核委員在期望方面的落差,亦導致不少我們的實務法律研究獲較低的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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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歷史悠久,在人事編制方面我們較欠缺彈性,個別教員全心投入教學以致疏於研究的情亦確實存在,這是我們需要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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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打壓學術與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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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擔憂的是政治打壓學術與言論自由之風。大學任命副校長是大學的內政,打從去年11月起,左派報章已不斷試圖向大學施加壓力,阻止一些敢言的學者進 入領導層。此風一開,所有大學的高層任命均會受政治阻撓,面對這種文革式的批鬥,香港日後還怎樣能吸引人才?大學是各種思潮衝擊匯聚的地方,大學能有所成,全賴於對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執著,知識分子的可貴,在於那種不向權貴折腰的風骨。報章淪為政治工具,實在令人嘆息,而這種政治打壓,只會摧眦香港的 核心價值,令一國兩制的前景更暗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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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會的報告極度機密,連委員也只能目閱,為何左派報章在報告發表前兩天已能取得報告?在傳媒多翻追問下,教資會仍拒絕透露報告是否事前提交教育局和特首辦,如果這次事件涉及政府高層,那便是非常嚴重的干預學術與言論自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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