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 K5 Y) {# Z針對超標准配車問題。通報稱,一是省財政廳下發《關於加快處理超標准公務用車的通知》,明確省直單位和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整改落實責任人,超標准車輛於2014年底前處理完畢,對一時不能處理的車輛,一律封存,不得繼續使用。目前,已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處理846輛,其余車輛已全部封存。二是向大興安嶺地區派出工作組,專項檢查該地區換屆花費大額資金購置新車問題。大興安嶺地區2011至2012年換屆期間地縣(區、局)兩級機關、事業單位,以及鄉(鎮、林場)購置的公務用車,已經拍賣28輛,正在履行拍賣、評估程序121輛。對違規購置公車的單位全區通報批評,責任追究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