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2 @9 b' h P" o9 s4 Q二、法治(Rule of Law)與「依法而治」(Ruleby Law),可謂差之毫釐,以石永泰對「依法而治」的解讀,就是「我以『法』來『治』你」。這兩個法統觀念上的混淆,如今正落實到香港的現實生活上,以筆者作為法律外行人的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黨專政的憲法下憑設立特別行政區來「依法」治港,而香港則要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建立有別於中國法制的三權分 立維護法治精神。中國憲法有高舉社會主義理想旗幟的法則,而香港法治是沒有政治傾向。《基本法》亦沒有訂明香港要走向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而是循序漸「進」而非漸「退」以達致雙普選。中央依法治港,是以中國憲法(根本大法)下的《基本法》(香港小憲法),讓香港隨着時代變遷、社會變化,追求港人普遍認 同的「公道」,循着法例的修修補補完善法統,成全法治的蹊徑自在其中。在這種情形下,香港才有保存「法治」的空間。香港將繼續走那行之有年且成效甚彰的資本主義道路……。- M) l4 s2 V! L3 h- A
公仔箱論壇 Y1 f) j t! F. ? k; N
從法治觀點看,國務院《白皮書》反映了中央收緊《基本法》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加上提出國家安全之類的考慮,香港的司法獨立已向法政一體之途邁進;雖說在五十年不變的原則下,那是不可抹煞的終局,但《白皮書》來得太快太突然,是為香港人心躁動不已的根源。; i; {" G7 O- X) W( q, G
/ F! K1 w9 N$ L# W三、 特區政府在梁振英領導下,全面傾向向中央問責,這種做法當然迎合京意,卻因沒有釐清香港與中央在政法上大有分別,在本地司法界造成很大的混亂。中國定憲以社會主義理想為前提,「懸法示人曰憲」(從先秦時期的「象魏懸教」演變而來)中國憲法的條文寫得清清楚楚;香港的普通法不但非成文法,而且貼近「平之如法 曰水」的普通法,一般法例的訂立、修訂,都是尋求與時俱進的「公道」。兩者的差異,須經長期磨合才能圓融,像如今北京以權威手段把憲法凌駕普通法,藉人大釋法把《基本法》搓圓弄扁,香港不亂成一團才怪。 7 K6 x* A b% \8 Z8 \+ L $ H/ w A% l# A# L( Z0 c1 S! \公仔箱論壇梁振英上任以來,在眾多事務上,明眼人都看出特區政府向北京(一國)問責,忽略了維持兩 制的分際,在這種情形下,香港固然要乖乖任由北京擺布(人大釋法),政府官員,包括律政司司長,以及負上釋法責任的人大香港代表,亦只有唯內地法工委之命是從,而後者的慣性是「依法」治港,更常用「一錘定音」以彰顯其權威!大局如此,香港奉行普通法的法治如何得保!?答案當然是否定的。5.39.217.77:8898: E; h' A) Z. v+ \2 V2 a7 s.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