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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 兩子婦涉販毒案上訴得直脫罪 [打印本頁]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4-12-24 09:01 PM     標題: 兩子婦涉販毒案上訴得直脫罪

兩子婦涉販毒案上訴得直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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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兩名兒子的27歲女子被指控在深水一住所販運冰毒,判囚7年,她不服裁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判她上訴得直,批評負責會面記錄的兩名警員的證供不可信不可靠,將被告的住址改為案發地點。加上原審法官認為「證人是警員故較可信」的說法引起不必要的爭議,定罪及判刑均獲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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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H; W# N* m8 t9 p  V0 i3 L5.39.217.77:889827歲被告老嘉盈原被控於20127月在深水福華街一個單位販運及管有約15克冰毒。她早前在高院被裁定一項販毒及一項藏毒罪成,判監7年。( I% u8 [5 A8 x6 y( r-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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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警證供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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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在判詞中指出,為被告作會面紀錄的兩名警員的證供不可信不可靠,先是把寫在記事冊的地址改為被告住址,即由青山道改為深水,質疑警員的意圖是為了把被告推入不利的處境,另外替被告錄取口供時卻有不少錯漏之處,警員對此解釋為太專注而沒有留意到,此解釋有違常理,令人質疑有關口頭招認及會面紀錄如被告所稱是警員杜撰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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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3 S7 A% P& J; g+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另上訴庭亦指責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稱因警員的身份、經驗等較為可信的說法,只會引起不必要的爭議及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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