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公安部獲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門10日聯合發布《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凡在今年12月1日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並自願回國的,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A6 N/ @5 g) M)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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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特別指出,包括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各類經濟犯罪,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適用本通告。公仔箱論壇. v% H& o# w( C' ~" y;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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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通告,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或通過駐外使領館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自願回國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積極挽回受害單位或受害人經濟損失的,可以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A$ D O' s/ k* }4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