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1 B9 f+ r( P5 s5.39.217.77:8898三、現在且讓筆者從另一角度看黎智英的捐款。兩年四千多萬便能惠及不少泛民黨派與教會人士,捐款的動機,無論是出於惺惺相惜還是見「窮」勇為的「拔刀」相助,其能發揮的實際效用是不容低估的。黎氏力捧市場經濟、推崇自由主義,卻捐款(一共一百五十萬)給與這種主張背馳的工運健者、工黨主席李卓人,那的確令許多人感到莫名其妙;可是腦筋急轉彎的人,便自然想到如果李卓人收受的捐款,不是來自黎氏,而是過去曾在商場上讓黎氏灰頭土臉(其首創的網絡傳銷全軍覆沒)的長和系主席李嘉誠,去年春夏之交,中區長江集團總部外的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工人示威,李卓人也許便不會那麼聲嘶力竭、理直氣壯,而李嘉誠則大有可能避過遭人醜化為青面獠牙惡魔的場面?思之再三,不管立心如何,政治捐款只要用得其「法」,自然而然便能在權力、勢力和財力之間,各擅勝場,那是萬象共冶的政治魔魅,人間俗世的一爐煙火!公仔箱論壇! V5 E( O. E: H7 E' z.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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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站在道德高地的口吻談論政治捐獻,是不着邊際不切實際的,所以,合情合理地面對政治捐獻問題,香港就要先有一套精確清晰的「遊戲規則」(「政黨法」?),在法例規限下,把戲人人會耍,各有巧妙不同,只要不逸出法例範圍,便可各出奇謀、各顯神通。2 f: H) ~( k8 E# m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