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香港]
保大澳風貌 棚屋重建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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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4-7-26 08:49 PM
標題:
保大澳風貌 棚屋重建設限
保大澳風貌
棚屋重建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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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水道兩旁建滿一間間樁腳插入水上的棚屋,一直是大澳漁村的傳統特色。城規會昨公布大澳市中心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將棚屋納入規劃之內,建議將
6
公頃涉
500
間的棚屋的土地,劃為「住宅
(
丁類
)
」地帶,日後棚屋重建的高度和地積比不能超出上限或作其他用途,確保棚屋景觀得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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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鄉事委員會主席兼離島區議員李志峰表示,居民希望政府略為放寬住宅地帶用途,容許部分土地興建丁屋,但政府以永安街及太平街闊度不足
4.5
米,不夠緊急車輛如消防車通過為理由,故未能放寬用途,對此表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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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表示,將棚屋林立的土地劃為「住宅
(
丁類
)
」地帶,以保存棚屋的特色;但重建及發展須獲得城規的規劃許可,包括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
4.6
米,最高地積比率為
0.4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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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積比高度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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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指出,大澳涌兩旁建於棚腳上的構築物,形貌獨特,配合大澳涌的水道,突顯大澳的漁村風貌。目前大澳共有約
500
間棚屋,由地政總署的政府土地牌照規管,登記為寮屋用途。由於每間棚屋大小和高度不一,若重建,必須保持原來形貌,以保存該區古樸的傳統鄉村風貌,並與毗連的建築物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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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市中心規劃區總面積
46.14
公頃,另外有
8.77
公頃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
4
公頃劃為「住宅
(
甲類
)
」地帶,包括龍田
、龍軒苑和天利苑等。市民可於
9
月
25
日或之前,就有關草圖向城規會作書面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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