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九旬嬤爭離婚:死不做夫家鬼
[打印本頁]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4-7-23 11:04 PM
標題:
九旬嬤爭離婚:死不做夫家鬼
九旬嬤爭離婚:死不做夫家鬼
5 D; p/ N7 y8 v& v% Y, Q
' |: f3 g- Q3 X1 W0 t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7 T! A9 p* q! I* Z
「生時,不當他的未亡人;死時,也不願入他家的祠堂!」儘管行動不便,走路必須扶著助行器,
90
高齡的余女士仍堅持親赴立法院,一字一句控訴
60
多年婚姻的折磨。余女士
22
日說,桃園地院一審雖判決准予離婚,沒想到先生上訴高等法院後,高等法院卻以婚姻無重大破綻為由駁回。
( m/ E2 m8 L Y# o
/ h( ^- H% I7 N2 K7 ~' @
《中國時報》報道,余女士表示,她在
1948
年結婚,先生專制霸道,她在家中幾乎沒有說話的餘地;有次,她帶小叔出門買衣服,只因為回家時間較晚,遭先生打耳光,這也是她第一次提出離婚要求,卻遭丈夫與婆婆拒絕。
4 N3 D9 C0 q2 t
5.39.217.77:8898! v' @0 H- x: y! q+ f4 k6 V |2 x
余女士幾度歎氣表示,除了語言、肢體暴力,面對先生外遇,她多年來只能忍氣吞聲,直到孩子長大成年,才在
1990
年與先生分居,並在
1996
年除掉冠夫姓,表達斷絕夫妻關係的意志。余女士更在
2011
年兩度提出離婚要求,離婚協議書卻遭先生撕毀、丟馬桶沖掉,讓她不得不走上法院。
5.39.217.77:8898' G* Q8 Y- _1 Y
5.39.217.77:8898, G$ G3 v$ j# e5 O
「為甚麼判我不離呢?」余女士提到,一審桃園地院准離,高等法院卻駁回一審判決,理由是她與先生分居後仍有聚會或出遊。但她說,雙方在僅一次共同出席孫子畢業典禮,另一次是因為丈夫先行報名而參與旅行,但自己在出遊時也只能「像狗一樣跟著」。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9 J: H* @# d( e, A: ]: q- d5 h
' @9 D8 d8 C' [9 m+ @tvb now,tvbnow,bttvb
余女士說,自己不想再和那個人有任何瓜葛,她要過有尊嚴的生活。陪同舉行記者會的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也批評,法官怎能以幾十天相聚的「和諧假象」,抹煞
8000
多天分居的失和事實!
5.39.217.77:8898- n+ e4 [8 [# E' i
tvb now,tvbnow,bttvb5 G: h' H% ^: ]; s
目前余婦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至於余婦老公目前狀況,根據判決指出,其自
2011
年起,罹患多種疾病及癌症,生活無法自理,大部分時間臥病在床,須由看護
24
小時照料。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8898/)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