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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郭飛雄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罪移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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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el987
時間:
2014-6-25 10:05 AM
標題:
郭飛雄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罪移送法院
因“南方周末”事件被捕的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六月二十號被當局以擾亂公共秩序罪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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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聯社報導,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因為“南周事件”在廣州街頭舉牌演講而被捕已經十個多月,他的代理律師張雪忠星期二表示,他星期一向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查詢時,獲告知案件於上週五移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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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方周末》新年特刊的“新年致辭”被廣東省委宣傳部官員刪改,導致《南方周末》編輯的集體抗議,在這一事件中,本名楊茂東的郭飛雄組織公民群體聲援南周編輯。去年8月初,他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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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維權律師李和平說,郭飛雄長期以來一直在從事中國的民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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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郭飛雄是朋友,我認為,他是一個理性的,有理想的人,他從事的民主運動都是在合法的框架下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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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平律師說,當局扣在郭飛雄頭上的“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根本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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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作為公民有權利對政府的一些做法作出公開批評,這一權利不僅應該得到法律的寬容,更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中國政府應該適應時代的變化,更廣泛地保障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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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郭飛雄作為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的法律顧問,南下廣東參與了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間維權工作。7月底,他參與太石村罷免村主任事件,提供法律諮助,他在第一時間在個人網誌上向網絡讀者們提供太石村事件進展信息。2006年8月因絕食接力活動被捕,後被被判刑5年,2011年9月12日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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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維權人士胡佳說, 郭飛雄第一次被判刑和他出版的一本書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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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在10多年前就積極從事推動出版自由的活動,他曾經因出版了《瀋陽官場地震》一書而遭到迫害,被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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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說:郭飛雄出獄後又投身到新公民運動當中去,中國的新公民運動,北有許志永,南有郭飛雄,2013年4月,中國八個城市發生公民街頭舉牌要求官員公佈財產,郭飛雄被認為是組織協調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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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南方各省的街頭舉牌運動風起雲湧,郭飛雄既有戰略目光,又有具體的組織能力,中國政府把他看作眼中釘,一定要對他嚴加打壓,以威懾其他維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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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的庭審估計在今年夏天舉行,他的律師張雪忠對美聯社記者說,根據中國當局對其他維權人士的審判,郭飛雄不會得到無罪釋放,雖然他沒有任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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