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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國內地] 郭飛雄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罪移送法院 [打印本頁]

作者: angel987    時間: 2014-6-25 10:05 AM     標題: 郭飛雄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罪移送法院

因“南方周末”事件被捕的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六月二十號被當局以擾亂公共秩序罪進行起訴。
0 ?9 H  V+ o# s7 q$ \- |5.39.217.77:8898據美聯社報導,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因為“南周事件”在廣州街頭舉牌演講而被捕已經十個多月,他的代理律師張雪忠星期二表示,他星期一向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查詢時,獲告知案件於上週五移送法院。
% o+ t" R! q3 r. \( m! [" m" v4 k, z公仔箱論壇2013年《南方周末》新年特刊的“新年致辭”被廣東省委宣傳部官員​​刪改,導致《南方周末》編輯的集體抗議,在這一事件中,本名楊茂東的郭飛雄組織公民群體聲援南周編輯。去年8月初,他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公仔箱論壇/ e* l; F8 Y1 e1 U  {; t
北京的維權律師李和平說,郭飛雄長期以來一直在從事中國的民主運動:2 V$ y. A( t+ Q, R# L
“我和郭飛雄是朋友,我認為,他是一個理性的,有理想的人,他從事的民主運動都是在合法的框架下進行的。”
" l5 X4 Y) q( p% m$ a% Otvb now,tvbnow,bttvb李和平律師說,當局扣在郭飛雄頭上的“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根本不成立:
! d* n: Q. D2 U+ j5.39.217.77:8898“郭飛雄作為公民有權利對政府的一些做法作出公開批評,這一權利不僅應該得到法律的寬容,更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中國政府應該適應時代的變化,更廣泛地保障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 ”1 B* B/ J6 M0 {: X' t8 F
2005年7月,郭飛雄作為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的法律顧問,南下廣東參與了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間維權工作。7月底,他參與太石村罷免村主任事件,提供法律諮助,他在第一時間在個人網誌上向網絡讀者們提供太石村事件進展信息。2006年8月因絕食接力活動被捕,後被被判刑5年,2011年9月12日出獄。5 x0 q  |- y9 _
北京的維權人士胡佳說, 郭飛雄第一次被判刑和他出版的一本書有關:5.39.217.77:8898  Z5 u6 h. P- n/ |& {
“郭飛雄在10多年前就積極從事推動出版自由的活動,他曾經因出版了《瀋陽官場地震》一書而遭到迫害,被判刑5年。”
. Z4 f+ d3 X" E$ P4 ]+ \4 s公仔箱論壇胡佳說:郭飛雄出獄後又投身到新公民運動當中去,中國的新公民運動,北有許志永,南有郭飛雄,2013年4月,中國八個城市發生公民街頭舉牌要求官員公佈財產,郭飛雄被認為是組織協調者之一。5 k! ^4 j3 K9 c! W. P* Q
“中國南方各省的街頭舉牌運動風起雲湧,郭飛雄既有戰略目光,又有具體的組織能力,中國政府把他看作眼中釘,一定要對他嚴加打壓,以威懾其他維權人士。”公仔箱論壇* f. R6 j; c# @
郭飛雄的庭審估計在今年夏天舉行,他的律師張雪忠對美聯社記者說,根據中國當局對其他維權人士的審判,郭飛雄不會得到無罪釋放,雖然他沒有任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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