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電/台灣“勞動部長”潘世偉在“立法院”拋出“分區基本工資”想法,引發部分縣市首長與勞團的反對。潘部長隨後澄清,他所指的是生活工資(living wage)。接著“勞動部”利用例行記者會聲明,基本工資島內各地區一體適用,擬讓地方政府增訂因地制宜的“生活工資”。 + r, c) V4 Q, \* w7 D&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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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今天社論指出,工資及企業加薪問題舉國關切,其來有自。受薪階級平均薪資已停滯16年,引發“低薪是國恥”的民怨,要求調薪呼聲四起。如何做?正確的政策方向與社會心態的調整是最大關鍵。 5.39.217.77:8898* h- A" 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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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勞動部”迅速改口,應該可以免除一場徒勞無功的口水戰。猶記得陳冲“內閣”時代,政府規畫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當時不少主張“虛擬境外”,在園區內讓“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鉤”,本意在幫企業節省勞動成本,但受到勞團及“勞委會”反對,最後無法實行。 公仔箱論壇; O3 u, C3 m"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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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的論點是勞動具有替代效果。外勞會取代本勞,讓本勞就業條件惡化及減少本勞就業機會。“勞委會”則引用勞資關係和勞工權益普世價值觀,強調外勞必須一體適用基本工資規定,脫鉤就違反基本勞動人權,政府必須遵守最低保障無差別待遇原則。 0 U& h, ` b9 Y- o, B9 J$ Y0 V5.39.217.77:88988 R T( Z T: a! a# B- L
然而區分基本工資與生活工資是有必要的,前者是要照顧底層弱勢勞工,讓他們有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購買能力,所有雇主都應提供基本工資以上的工資水準,否則違法。基本工資由“勞動部”設置審議委員會訂定及調整,全台一致。但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特色及地區性之差異,物價、就業等反映生活壓力的數據,訂定生活工資。這樣可以引入競爭機制,突破目前的悶經濟。 5.39.217.77:88987 D0 g& P# A/ f'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