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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翻來覆去 [打印本頁]

作者: mycheung.8    時間: 2014-4-2 02:10 PM     標題: 翻來覆去

林肯當律師時,一次作為被告的辯護律師出庭。

原告律師在法庭上把一個簡單的論據翻來覆去地陳述了兩個多小時,講得聽眾都不耐煩了。

好不容易才輪到林肯上台替被告辯護。他走上講台,先把外衣脫下放在桌上,然後拿起玻璃杯喝了兩口水;接著重新穿上外衣,然後又喝水。

再脫外衣。這樣反反覆覆了五六次,逗得法庭上的聽眾笑得前俯後仰。

林肯一言不發,在笑聲過後才開始他的辯護演說。
作者: crow27    時間: 2014-4-2 09:44 PM

這個好笑.感謝版大的提供.謝謝
作者: dirtyman1984    時間: 2014-4-2 10:04 PM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sharing
作者: Chevia    時間: 2014-4-3 05:13 AM

幾好笑,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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