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港澳台]
李國能退休後講法治 暢所欲言更振聾發聵
[打印本頁]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3-11-16 04:47 AM
標題:
李國能退休後講法治 暢所欲言更振聾發聵
本帖最後由 serrurier 於 2013-11-16 04:50 AM 編輯
. t) i* Q1 f! t. t, U6 h
" X3 I/ u: g6 p7 [$ q: ^2 C! n5 R: ^
李國能退休後講法治
暢所欲言更振聾發聵
7 d2 @: j+ z/ B( R6 _
' {, C0 o; K b
【明報專訊】前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本周三公開演講,重申法治精神是香港重要基石。
李國能對全國人大常委會以「釋法」推翻法庭判決、特別是終審法院的裁決,提出異議;又認為免費電視發牌爭議,政府敦促(
urge
)不滿者提出司法覆核,做法使人感到諷刺(
ironic
)。香港政事蜩螗,整體情勢向下滑落,法治的獨特性能否保持和強固,是檢視香港會否沉淪沒落的重要指標;期望李國能的發言,會觸發當局思考貫徹法治的必要,也使整體社會知道共同捍衛法治的重要。
% T" t* I3 M+ f' c
4 G. u! N m+ E* ^公仔箱論壇
法治是香港重大優勢
2 w1 U/ J( p# w# i" j7 J+ Z) F' k
在華人社會起示範作用
5.39.217.77:88988 a' U# x/ s, V0 \
回歸以來,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基於種種原因,表現都使人失望,唯有司法機關善盡職能,雖然也面對諸多壓力,例如
1999
年的居港權案釋法等,但是
16
年以來,本港法治仍然健全,是許多人對香港前途仍有信心的基礎,此乃法律工作者努力和整體社會配合的結果。
4 q& _' p% D0 d) S( Y5 |
tvb now,tvbnow,bttvb* }, V% h3 M. p, s8 v# q
放眼兩岸四地(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隨
時移世易,香港一些原有優勢或許已經不保,但是若論法治,香港的優勢仍然無可爭議。香港法治在中國人社會起
示範作用,剛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提出「建設法制中國」,所以,讓香港的法治精神發光發熱,更有現實意義。
" O8 _9 ]' I3 f% B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Y& l( @1 h& L$ ]4 ?2 A0 ^# q( |$ m4 s p
對本港法治的挑戰,一大可能來自內地,因為香港沿用普通法,內地實行大陸法,北京和香港雖然都有意願落實《基本法》,但是法律體系不同,扞格、矛盾以至衝突在所難免;另外,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基本法,這是香港憲制、也是法律制度的一部分,港人對此基本上認同,只是北京對香港以大侍小,若能多從香港的角度審視問題,則會減少對香港法治構成衝擊。
1999
年的居港權案釋法,北京較多從體現權力出發,推翻終審法院的裁決,因而引發軒然大波,自此之後,猶幸北京對行使釋法權力謹而慎之,再未發生同類事件。
* [5 ?. T( O1 S- p0 f6 c" V* z
6 z1 R9 Y6 d# Z A. H8 U! u; t8 t
過去,李國能論及釋法,雖然立場異於北京,但是語意隱晦,現在他以在野之身,顧慮減少了,他日前明確地說「除非情
非常特殊,否則不應考慮釋法,亦不應以釋法去推翻法庭判決,特別是終審法院的裁決」。這番話並不深奧,但是由曾經主持香港法政約
15
年的李國能不轉彎抹角地直接道來,就有更深層意義;若能得到北京積極回應,則香港的法治精神與司法獨立,或可免受不必要的損害和衝擊。
$ X+ ~/ _. G! k
公仔箱論壇5 @1 \0 H6 v7 c' }" a" _0 d- E
政府鼓動不滿者打官司
tvb now,tvbnow,bttvb" c& e7 Z1 S+ c& A
有操控程序之嫌
8 J- R. }) F+ C8 r: O+ `
至於反政府人士和政府本身,都可能挑戰法治精神。近年,反政府人士遊行示威時,有一些做法例如對警察的挑釁,更引起不少爭議。至於「佔領中環」提倡透過公民抗命「以法達義」一事,李國能則特別以
2003
年七一遊行為例,提醒佔中發起人,該次遊行反對
23
條立法,是最有效的一次公眾遊行,可見合法、和平的集會,亦可以很有效果,毋須犯法去達至目的。
! a+ q! q5 \& m# q# w
* j- T4 F! g t' D
特區政府更應以身作則。近期就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爭議,政府的「玩法」取態,使人不安。
政府以行政會議保密制和涉及商業機密為由,堅拒交代發牌決定的理據,只是敦促對決定不滿的人司法覆核,屆時才會在法庭交代,云云。
+ u8 m8 x2 {: R; i9 e1 g9 V5.39.217.77:8898
公仔箱論壇 [2 l" T, X8 D+ k2 ?
發牌決定涉及重大公
利益,政府交代理據,其實是應有之義,現在只願意向法庭講,不面對公
,完全乖離常理。另外,為何向法庭陳述就不破壞行會保密制,保密云云,是否自相矛盾?這些不正常情
,除非反映一旦打起官司,政府將以異乎尋常手段應對,否則實在無法理解。
' t4 C7 L+ m' v _( E) T' Gtvb now,tvbnow,bttvb
' A% R1 J5 T) f3 q, O W
司法覆核並非解決紛爭的第一利器,特別涉及政府政策、公權力的行使而引發的官司,大多關乎政治、社會、經濟等範疇,若事事都要法庭裁決,不但影響施政,拖慢整體發展,而法庭與政治社會經濟事務絞纏一起,未能清晰區分「政治歸政治」、「法律歸法律」,香港就會亂套。司法覆核只應視為最後手段的補救措施,使用不當,會混淆法院的角色,影響公
對法院的觀感。所以,回歸以來,政客和團體動輒以司法覆核為手段,與政府對抗,這些做法已經引發不少反彈,李國能認為政治社會經濟問題應該在政治舞台處理和解決,也是類似取態。
B2 m. Q4 v: Q8 B7 k9 C1 D
- j8 G, u e3 R4 |/ F M2 t6 [5 n
以往,政府對政策措施動輒被司法覆核,屢有微詞,但是就增發免費電視牌照事件,政府卻鼓動不滿者打官司,角色之顛倒,莫此為甚。連李國能也說,部分倡議用司法覆核解決免費電視牌照的人,過去曾指香港「有太多司法覆核」,他認為事態令人感到諷刺。
tvb now,tvbnow,bttvb7 j- z/ \8 X% G
/ }* Q; W7 }# K+ K% I5.39.217.77:8898
以司法覆核處理免費電視牌照事件,只能解決程序公義問題,發牌決定的是非對錯,法庭根本無從判別,即使判處政府輸官司,最終還是由政府重新處理發牌事宜,事情回到原點而已。以此觀之,政府敢於打官司,有可能早已盤算藉公權力操控的所謂程序公義制勝,使入稟一方處於極不利位置。設若如此,則這個政府就行事不公正、不公平,有違公義之嫌。
# D2 Q. w- O+ m( k9 g* O
4 Q/ h& |' v: a2 F( o/ t# p
政府現在的做法是下下之策,從市民普遍不滿,特首梁振英與負責官員蘇錦樑民望大跌,可見一斑,他們正為此付出代價;隨
事態發展,一度聲稱會申請司法覆核的港視主席王維基,看來對打官司轉趨猶豫。
不過,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指出發牌事件有程序瑕疵,主要認為政府改變政策,由發牌無上限改為「
3
揀
2
」,卻未按《廣播條例》規定再諮詢通訊事務管理局,這個瑕疵,與政府口口聲聲的程序公義有明顯牴觸。若有司法覆核,即使可能不會改變發牌決定,但是法庭的裁決和指引可以釐清有關程序,對政府日後行事構成約束力。只是打官司耗費不菲,又要與政府對抗,王維基作為生意人,最終會否與政府對簿公堂仍屬未知之數。
+ p) `( D7 o. H v, N. {公仔箱論壇
% U! F) ~; R( |$ P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8898/)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