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快報昨天就記者承認收錢寫假新聞攻擊上市公司「中聯重科」一事,在該報頭版刊文向社會致歉。 聲明內容如下:「經警方初步查明,本報記者陳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大量失實報導,嚴重違反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和新聞真實性原則,報社對稿件的審核把關不嚴。事發後報紙採取的不當做法,嚴重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教訓深刻。」 聲明稱「將以此為戒,對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加強採編人員和出版流程管理,嚴格要求採編人員在工作中尊重事實,遵守法律,遵循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特此向社會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 中共中宣部昨天發出禁令,要求所有傳媒及其官方微博統一轉載新華社通稿,不得配發評論。 蕪湖市政協常委周蓬安表示,他個人相信陳永洲面對鏡頭承認自己收五十萬元人民幣,絕非「刑訊逼供」的結果,「正規媒體甚至包括『喉舌』利用自身影響力搜集他人負面消息,然後以投入廣告費等換取撤稿的交易,是早有耳聞,一些記者從中漁利也難以避免。」 他認為,事件仍有兩大焦點問題亟待釐清,一是「陳永洲案」的幕後操縱者究竟是誰?二是陳永洲的報導內容究竟「失實」到什麼程度? 也有部分大陸網友對警方未審先判,對央視未做平衡報導嚴厲抨擊。認為央視只突出記者收錢負面和署名等內容,隻字不提「中聯重科」是否違法,以及對手「三一重工」是否涉案等大眾關切的內幕。 多數網友則認為,當局應交代「失實報導」究竟是指哪些內容,是全部失實還是部分失實?「如果這些負面報導中尚有部分內容屬實,也應該給出解釋,因為中聯重科作為上市公司,有義務披露這些信息。」 被傳是行賄者的公共關係企業「藍色光標」官方微博昨天發表聲明稱,他們與「三一重工」及「中聯重科」無任何合作關係,沒有員工涉嫌賄賂記者被警方帶走,並表示將對散布「涉嫌賄賂記者」等謠言的媒體和個人,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6 }6 F7 g/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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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8 聯合報】5.39.217.77:8898) I" l2 z' d; K2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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