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廣東省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新快報昨以頭版刊登「請放人」三個大字後,今天繼續展現強勢作風,頭版續用「再請放人」四個斗大字體,對長沙警方施壓,並且報導新華社追蹤關注新快報記者被跨省刑拘,以及一切在法律框架下解決,不能先抓後審。 新華社的網路平台「中國網事」,昨晚透過官方微博聲援陳永洲,微博上說,記者合法正當的採訪權,背後是公眾的知情權,不容隨意侵犯。直指指控陳永洲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的適用性有爭議,先抓後審難以服眾,要求警方或應給出更多證據,或者應當放人。 有關新華社聲援的報導,新快報以較粗大的字體刊登在五版下方,顯示此案已受大陸政府高層關切。五版也以新快報記者被跨省刑拘,中國記協介入調查為標題,對整起事件作詳盡報導,其中包括長沙警方、中聯重科及新快報三方各自的說法。 這則報導指出,中國記協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網事採訪表示,新快報已將此事告知中國記協,中國記協隨後從湖南、廣東兩地宣傳部門了解了相關情況,並已介入調查。 新快報在以「對記者不能先抓後審」為題的報導,採訪兩位學者專家,其中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范以錦表示,判斷新聞報導失實與否,必須經過調查研究,並非所有的報導失實,都等同損害商業信譽。 5.39.217.77:8898 {% G. k: Y: B9 B;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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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4 聯合晚報9 A$ p! o' \3 S3 z3 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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