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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莫将地主当领主 [打印本頁]

作者: chnluer    時間: 2013-10-12 07:08 AM     標題: 莫将地主当领主

关于土地流转话题,现在又热了起来。但据一些媒体报道,中央很多大佬对此不以为意,譬如农口的老人陈锡文,一个劲地认为,土地流转权确立,集体土地所有制解体后,一定是豪强搞土地兼并,农民吃大亏,此策不可取。要说,也是聪明人,也是老农口了,难道就不知道正是目前的土地制度恰恰构成政府侵占农户利益的法律依据么?他和其他的大佬,为何和那些大众一样不开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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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x1 S& z2 \+ i+ n0 T/ ?' L" Itvb now,tvbnow,bttvb这个问题,我是近期看到民国苏北地区地主拥有佃户新媳妇初夜权的报告,才恍然大悟的——他们误将地主当领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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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m' @) S* k. N! V7 @  B* _$ d* k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一个男人新娶的媳妇,第一晚给其他男人操,没有比这个更羞辱的了。但这正是民国苏北地主拥有的权利。我摘录其中一段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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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9 @8 l5 h0 \* ^% r; p20世纪40年代中期,据苏北土地改革工作者调查,“地主对佃户的妻女,可以随意侮辱、霸占。……甚至有若干地区如宿迁北部,还保留‘初夜权’制度,佃户娶妻,首先要让地主睏过,然后可以同房”(21)19424月,苏北新四军领导人邓子恢指出:贵族地主阶级的思想意识,包括“可以自由奸淫以至霸占人家的妻女,可以享受初晚的权利”(22)。香港报人潘朗写道:“农奴的新婚妻子,第一夜必须先陪地主睡,让地主老爷‘破瓜’。”“这风俗,在中国,在号称文风甚盛的苏北,也是存在。”反之,佃农“如果讨老婆而在新婚第一夜不把妻子送到地主老爷的床上,倒是‘大逆不道’,是‘不道德’了”(23)5.39.217.77:8898: }- A6 i  X3 w* Y3 s. N5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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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e- l0 @  `! H: g4 [20世纪40年代担任沭阳农会会长、钱集区委书记的徐士善叙述:“有次在沭阳张圩斗地主,晚上让他的佃户看管他。结果,夜里佃户用棍子把地主打死了。后来调查知道,原来佃户的媳妇,娶过来的头夜,被这位地主睡了。”(24)沭阳有的佃户向地主借贷娶亲,地主则以得到初夜权作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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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胡集北老单圩地主单旭东佃户某某,儿子大了要带媳妇,因没有钱,向地主商量。地主说:“不要愁,我替你想办法。但你要允许我一件事。”佃户问他什么事,他说:“你新儿媳带来,头一晚上我去,这你也赚便宜。你不允许,我只要想你儿媳,还能不给我吗?”佃户经过思考,没办法,答应了。地主借了三石小麦。(25)公仔箱論壇& D, a. g4 D5 N4 \. z)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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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i$ }* B; o- t2 j3 l值得注意的是地主所说的“我只要想你儿媳,还能不给我吗?”表明地主对佃户妻女拥有常规的性权力。对这种权力略有不满的佃户自然会受到地主的严惩。沭阳宋山区河东乡小宋庄地主徐香太奸淫佃户田二的儿媳,被田二发觉,田仅责骂儿媳几句。次日,徐执牛鞭将田痛打。田问:“你为什么要打我?”徐答:“你自己知道。”(26)1936年,沭阳汤沟乡乡长、大地主汤宜逊的佃户王某娶妻,汤闯进王宅,奸淫王妻。王母劝阻,被其枪杀(27)/ `  r- T1 U& R'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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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比这个更凄惨的事都有。我此前看过更多土豪劣绅的记录,都是1949年之后地方县志里面的一些老辈人的回忆,内容较为朴质,不像是宣传伪作,其触目惊心之处,让人意气难平。刘文彩的收租院是假的,周扒皮纯粹是搞笑,但中国大地上的土豪劣绅却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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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过《勇敢的心》没有?英格兰领主拥有苏格兰新娘的初夜权,其中一个最后给苏格兰农民砸碎脑袋。这个真不是胡说。欧洲封建领主对于本领地的新妇有初夜权,简单说她出嫁之前,要先给老大尝新,法国领主好歹还给钱,这钱有名堂,叫“坐床钱”——这算是够意思了,他不给你钱,你又拿他若何?这些领主,因为拥有领地,其实就是大地主。确切说,是拥有武装的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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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就在这里。你拥有一块地,那就是普通地主,但你拥有武装,或者拥有自己佃户的支配权,那就是领主。在`中世纪欧洲,领主在自己领地上拥有司法、行政和征收税赋的权力,一句话,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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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领主的权利如何而来呢?被他如此欺辱的佃户,难道就不可以抵抗么?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么?答案是,领主们提供当时最稀缺的公共产品——安全。在中世纪的欧洲,缺乏武力保护的土地不值钱,樵夫、猎人或者私酒贩子、苦行僧,可以在荒野中过日子,也许凑合,但你要正常人家跑到野地里种大田,这事不靠普。事实上,中世界的欧洲,是盗匪横行的世界,从北欧的海盗到领主的骑士,都是土匪,你若过点像样的日子,就得托庇于某个武力之下,缴纳保护费。问题来了,中世纪的欧洲经济是自然经济,货币和市场都不发达,你是军阀头子如何征收保护费。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人分为三六九等,不同的等级按不同形式给老大缴保护费:有力气有关系的,给老大做马仔,打仗冲在前面,回家就得洗刷尿壶和盔甲;老实种田的,就得缴纳农产品,穷逼,那点岁收根本不够老大随牙缝的,对不起,你娶的老婆,就得先给他搞搞,算是缴纳保护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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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南北朝时代,五胡乱中华,北方汉人只得聚族而居结坞自保,而南逃汉人呢?最后都是靠托庇于大家世族门下,沦为农奴。这些世族门下的产业,规模大到可以闭门为市。我们不要天真的认为,这些给逃亡汉人提供保护的大地主和世族们,真的是活雷锋,他们要收保护费的!在他们的领地里,他们对于门下佃户,拥有绝对的生杀予夺的大权,至于睡你的新媳妇,按照民国苏北地主的说法——这又算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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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大家全明白了,地主不可怕,拥有无边权力的地主才真正可怕。甚至是他们拥有权力,然后才拥有土地成为地主,而非相反。那么他们怎么拥有那么大的权力呢?前面回答过了:乱世有枪就是草头王,如果不是乱世是集权社会,你是官家,或者和官家有关系,你就是土皇帝,这时,你有没有土地,其实都没有关系。你想操谁谁谁的新媳妇,就可以脱裤子操,谁拦着就一枪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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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红朝鼎立,很大程度上,也得力于干掉中国土地上大小不一的土皇帝,你想想那个土改中打死睡自己媳妇的地主的佃户吧,他得多畅快阿,多感激组织啊。斧头帮当年搞土改斗地主,这斧子劈下去,传统乡土缙绅阶层给砍得根都不剩,为今日中华文明沉沦之大根源,但另外方面不得不说,土豪劣绅给统统给突突了,甚至有给活埋了,这是大快人心的。红朝鼎立以来作孽无数,但国祚居然得享一甲子,当年要是没干过一些替天行道的事情,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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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人们对于土地私有内心惶恐不已,相当抵触,应该是怕土地私有化后,一骨碌冒出无数土豪来,一脚踹开自家大门强奸自己女儿或老婆。但他们忘记了,土地私有本身孕育不出土豪来,只有乱世或者失去制约的权力,才会产生大大小小的领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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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和土地,领主与土豪,这些细微但明显的差异,学界居然少有讨论的,也算奇怪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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