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是完善我國資訊網路管理法律法規的重要舉措,是依法懲治網路犯罪、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重要舉措,是順應民意之舉!5.39.217.77:8898# ~* J. C% V' [$ V A5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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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時代是“網際網路時代”。網際網路的迅猛發展,帶來了輿論生成方式和傳播方式的革命性變化,重塑著社會輿論格局和傳媒生態,並以驚人的深度和廣度影響著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T' A9 H$ [/ f/ M9 P% T: T
* O& a2 w& J. h [% }5.39.217.77:8898中國的網際網路是世界上最熱鬧、最嘈雜、最輿論化的網路。網路作為輿論平臺,確有積極、正面的作用。一是反映社情民意。黨和政府可以通過網上各種資訊和議論,了解社會情況、群眾情緒和網民對公共事務的各種意見和建議。二是進行輿論監督。一些腐敗案件最先在網路上曝光,一些政府官員的不當言行在網路上遭受猛烈批評,一些政策和舉措在網路上接受網民評判,一些平時高高在上、作威作福、欺壓百姓的官員在網路輿論的強大壓力下威風掃地、狼狽不堪,各級幹部則從中受到尊重民意、重視輿論監督的教育。三是參與公共事務。網民通過網路關注國家大事,議論國計民生,實現政治參與,培育公民意識。四是疏解不滿情緒。任何社會都會有部分人群對現實不滿,這種不滿情緒需要有一個發泄的渠道,宣泄出去比壓制它更有利於社會的穩定,不斷的宣泄實際上起著疏解的作用,網路提供了這樣一個宣泄渠道和疏解方式。 ; r. }1 |/ k; t . v- M7 U; W6 y$ ztvb now,tvbnow,bttvb隨著我國的發展進步,社會對思想輿論多樣化的承受力已大大增強。讓網際網路有一個相對開放自由的輿論環境,作為對主流輿論陣地的一種補充,本該是有益的、建設性的。但網路謠言大行其道、網路侵權等亂象紛呈,嚴重損害了這種建設性。中國社科院《中國新媒體發展報告(2013)》以1000個微博熱點輿情案例為對象研究顯示,事件中出現謠言的比例超過1/3。5.39.217.77:88985 z' r' K S7 R/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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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新疆烏魯木齊“7·5”事件,就是境外民族分裂勢力通過網際網路編造、傳播虛假資訊引起的。他們先是把外媒報道的伊拉克一名17歲少女因違反教規被族人用石塊砸死的視頻,說成是“維吾爾女孩在廣東韶關被漢人毆打致死”,經網際網路在我國境內傳播,然後據此發表瘋狂煽動民族仇恨的言論,最終釀成一起造成197人死亡、1803人受傷、大量財產損失的嚴重暴力犯罪事件。網路謠言對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危害由此可見。5.39.217.77:88989 \" l5 J( P' I1 l6 r;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