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專家詳解網路謠言入刑標準:轉發的轉發也算
[打印本頁]
作者:
chnluer
時間:
2013-9-10 07:02 AM
標題:
專家詳解網路謠言入刑標準:轉發的轉發也算
針對兩高出臺的司法解釋,昨天記者採訪了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洪道德表示,司法解釋界定了網路上謠言與正當言論的界限,有了具體的違法犯罪標準,對正常的言論實際上是一種保障。
& H) k W6 [7 i0 p- v' e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d9 `" F% ? m5 }7 |- {8 q6 I% B
京華時報:在此時出臺司法解釋的背景和意義何在?
. n; r& M% y3 z% W, r/ |( V% c
tvb now,tvbnow,bttvb. p! d' U6 H5 q: A
洪道德:此次出臺司法解釋有兩個方面的意義,首先能規範公檢法機關對此類案件的訴訟活動,有了一個固定的程式。其次,司法解釋設定了一個界限,確定什麼是違法犯罪,什麼是正常的言論。有了具體的違法犯罪標準,只要不去觸犯這個底線,言論就是自由的。實際上,司法解釋是給了言論自由必要的保障。這並不是像網上所說的簡單打壓,因為有了具體的標準,正常的言論,反而是受到了保護。
公仔箱論壇, d( I4 v" L0 z4 b
3 K% `$ ]& j5 e, N, f* K* \
京華時報:為什麼會將誹謗資訊界定為“轉發500、點擊5000”就算是“情節嚴重”?轉發的轉發算不算轉發?
5.39.217.77:8898! |% t+ [: D8 \+ _
9 R4 ?7 V2 g* ^8 [5 b
洪道德:具體為何界定為這個數字,目前還不好說,這只是一個構成罪的標準。轉發的轉發,也就應該計算在“轉發”的範圍之內。否則,就成了引導造謠者避罪了。如果轉發的轉發不算在內,造謠者就會看自己的資訊,一看要快轉發499了,就趕緊刪了。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A6 E, r# c0 L
_, l, c: O: _- q5.39.217.77:8898
轉發的轉發也計算在內,就讓謠言製造者對謠言不可控,真正的目的可能就是為了不讓製造謠言。因為如果一個謠言被大V轉發了,可能在5分鐘內轉發就能超過500次。實際上,如何界定,還是要看產生的影響有多大。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J) z& X8 w; x
" P# J/ O; i$ S; U4 v n
京華時報:如果剛好“轉發499、點擊4999”,應該怎麼處理?
- u, N, B6 h" w. n5 b4 B
; ]: ?' r+ Z0 f! y+ c2 k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洪道德:按照司法解釋,是不算犯罪的。但實際上,就像我剛才所說,轉發次數很難控制。京華時報:如果帖子是“……是真的嗎,求辟謠”,這樣被轉發或者點擊數量到達上限應該怎麼處理?
+ V: ~; o- Q% d8 a# c
tvb now,tvbnow,bttvb) q) o3 \$ r9 z' t# v$ s2 I
洪道德:這也應該算轉發,要是達到上限,肯定會按規定處理。
( y( b- V, k b9 {公仔箱論壇
T- _# l$ U. b
京華時報:司法解釋中稱“不是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就不應以誹謗罪追責。其中的“故意”怎麼理解和判定?
! Y3 |& P y' s! `; v
8 q9 \0 a: Z' D# N5 P8 C( h
洪道德:這就是司法過程中常說的“允許錯告,不允許誣告”。錯告要有一定的事實根據,比如懷疑一個人的經濟來源不正常,然後舉報,司法機關進行調查後即使發現不存在問題,也不算誣告,也不追究責任。誣告則是知道不是真的,或者捏造一個事實,目的就是讓對方坐牢。但舉報首先也是應該向司法等機關進行舉報,而不是未舉報就先在網上發佈,這樣也容易給他人造成不良後果,也要追究責任。
5 Q% [4 U& j, E6 n U
5.39.217.77:88986 h) E5 E1 C2 J) H* \1 B) N
京華時報:如果“造謠”帖遭到水軍或者他人惡意轉發,應該如何處理?
* j; \6 E* V. E+ h
, S% E; O- N. s" ^& }/ r( w9 u$ w( o/ P
洪道德:確實會有這種情況,因為有一個具體的數字。因此,最好還是不要造謠。
/ _6 I, A! T. K! ^7 ltvb now,tvbnow,bttvb
: m; w; {0 D3 A& G. Q* {" V/ I& G& l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京華時報:最高法在新聞發佈會上說,網路有公共屬性,是社會公共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你怎麼看?
( B L) i0 w+ x+ [0 ~公仔箱論壇
9 o9 |! ~8 s! j8 o( u, ~
洪道德:實際上,還要看謠言有沒有造成現實生活的公共秩序混亂。這個秩序不只包括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也包括道德秩序,比如針對雷鋒的謠言,就是造成了道德秩序的混亂。
7 K `3 G9 K, ]9 G1 u6 W0 w& m+ T
公仔箱論壇1 Y7 Q! A4 _+ t$ c: k
公仔箱論壇! ~( `- j9 S7 q, m& T6 C2 n8 ~* k4 v
不小心點滑鼠散佈言論不作為犯罪處理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7 D1 I5 V) f9 _/ g" [. R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9 u& l. V+ B7 @9 p, x& i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R \. L/ I: s) M/ q* n1 S
昨天,兩高的司法解釋中,網路誹謗和尋釁滋事似乎有些相同,都是編造虛假資訊。為何同是編造虛假資訊,卻適用兩個不同的罪名?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 x% F/ h" w, N7 J2 [1 o' l6 t: K
: o- ]9 Z$ a9 N' {4 T+ U公仔箱論壇
最高法刑三庭法官劉靜坤在接受中央電視臺採訪時表示:這兩者所針對的客體不一樣,誹謗主要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尋釁滋事則主要是擾亂公共秩序;虛假資訊的內容也不同,誹謗主要針對特定個體的資訊,尋釁滋事則面對不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事件;所造成的社會危害也不同,誹謗主要為了毀壞他人名譽,尋釁滋事則主要是想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1 w6 G# I8 o& q) Q6 ~- N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8 |; |8 l9 n# y5 P0 X/ u
也有一些網友認為,出臺司法解釋嚴打網路造謠會不會打壓網路監督和舉報?
tvb now,tvbnow,bttvb0 W2 N, N- c: b1 h1 h
, q2 D0 F: d/ P* K# f- S9 d* T
對此,最高法刑三庭庭長戴長林接受央視採訪時指出,司法解釋所說的誹謗,強調的是捏造事實在網上散佈,要達到情節嚴重。如果不是故意的捏造事實來誹謗他人,而是舉報的內容有所失實,而且也是有據可查的,就不應該追究刑事責任。戴長林表示,監督和舉報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網路監督和舉報權應依法予以保障,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權。
- p- i/ I+ Z L$ R2 N/ A% P/ htvb now,tvbnow,bttvb
/ `* D/ E' s2 ?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謝望原也表示,誹謗罪是一種故意犯罪,要求行為人必須主觀上有惡意中傷他人的意圖和目的。如果是不小心或因為某種過失點擊了滑鼠,散佈了不利他人的言論,這種情況不作為犯罪處理。和洪道德一樣,謝望原表示,司法解釋主要是為了有效打擊和防範網上誹謗等,有效地保護網路秩序。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8898/)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