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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歌手吳虹飛誤闖“禁區”或被判5年引關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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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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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7 08: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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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吳虹飛誤闖“禁區”或被判5年引關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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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國——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發生后,女歌手吳虹飛因7月21日 發微博稱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和建委,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26日,儘管被認為事件敏感,央視、人民日報、法制晚報等媒體還是對此事進行了報道,有檢察機構人士分析,吳虹飛可能被判處5年以下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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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大街主唱吳虹飛7月21日發微博稱,“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還有媽逼的建委。我想說,我不知道建委是個什麼東西,是幹什麼的,不過我敢肯定建委里全是傻逼。所有和建委交朋友的人我一律拉黑。還有我想炸的人是一個完全無節操的所謂好人。我才不會那麼傻告訴你他的名字,等他炸沒了上了新聞你們就知道了。”隨後她刪除了這條微博,15:56改為“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旁邊的麥當勞——的雞翅,薯條,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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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20日下午,北京首都機場發生了一起爆炸,雖然沒有其他人嚴重受傷,但事件令北京警方和公安部加大了安保力度,20日晚即有2名在網絡上發消息稱要製造爆炸事件的男子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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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傳來消息稱吳虹飛被警方帶走關在派出所內進行筆錄,之後友人證實她被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目前被關押在朝陽看守所,辦案單位是朝陽區刑警重案1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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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央視、人民日報等媒體在微博上向外界通報了吳虹飛被拘留的消息,《法制晚報》發表長篇報道,其中有不願透露身份的友人表示,吳虹飛的言論更多的是宣洩,“確有不妥之處,不管怎樣都不該隨意發泄個人情緒,更不該罵粗口,但這只是個人小節問題,根本用不着執法機關去解決。”報道還稱,其他圈內人士認為事件敏感,不願意談及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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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虹飛22日傍晚而通過微博稱,被警方詢問言論是否與艾未未有關,而近年來與艾未未關係密切的人士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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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晚報道還引述一名檢察官的說法,稱根據刑法規定,吳虹飛可能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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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一名探望吳虹飛的友人也聽說了她可能被判刑的消息,他說“要見她的話必須有家屬授權律師。聽那兒的人說短期很難出來,要往判刑里處理了。”對吳虹飛的言論嚴加處理可能也與公安部副部長黃明的表態有關,據悉“對揚言實施放火、爆炸等極端暴力行為及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擾亂社會秩序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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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虹飛剛剛被警方帶走之後,由於她的微博發布的時間敏感且內容指向明確,吳虹飛的言論受到了不少批評,很多網友認為這一消息導致了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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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吳虹飛可能被判刑的消息傳出后,很多網友感到刑罰過於嚴重,並再次對因言獲罪而感到擔憂。也有人質疑公檢法沒有將力量集中到真正需要解決的地方,比如貪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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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人民日報》的評論批評了為吳虹飛辯護的人士,但也提到“如果只是以’擾亂公共秩序’拘留吳,並不存在爭議;而如果是刑事拘留,那恐怕要議一議了:雖然吳的行為涉嫌違反《刑法》里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但是,她是否’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實際恐懼後果呢?有關部門應該尊重事實,公正客觀地考量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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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網友“放開那女的_-BeiJing-”,對事件評論稱“5年,沒準她還在裡面蹲着的時候,人李天一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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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劉步塵”說,“我說兩句話:第一句,吳虹飛這微薄寫的確實不夠幽默,但是我仍然傾向認為這是幽默,你真要她去炸建委,她還真不知道從哪裡弄炸藥。第二句,建委協同警方喊吳虹飛過去喝茶是可以的,真要判5年,那就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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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網友“邁特邁特”說,“微博上叫囂要殺茅於軾,要轟炸日本、台灣的愛國糞有受過追究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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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nfs1112”大概有感輿論環境不用,而評論道“ 她要是維吾爾族還說這話試試看判刑會多久呢,又有多少人會求情呢?但因言獲罪必須造成足夠的社會危害性而且需謹慎判斷,實不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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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網友“池周圍脖”說,“怪不得新浪微博的用戶活躍度下降了。發個微博就有可能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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