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健忘 [打印本頁]

作者: mycheung.8    時間: 2013-7-12 01:41 PM     標題: 健忘

史密斯是個年輕的律師,業務上很能幹,但十分健忘。一次,他被派往聖路易斯去會見一位重要的訴訟委託人,以解決一件疑難案件。第二天,他那個事務所的老闆收到他從聖路易斯發來的一份電報:
「忘記訴訟委託人的姓名,請即電復。」
老闆復電:
「委託人的名字叫霍布金斯,你的名字叫史密斯。」
作者: mjfmjf1984    時間: 2013-7-16 09:22 AM

这个老板也太幽默了·~~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8898/)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