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3-3-25 07:30 AM 編輯 ; u7 |5 C# v& E) S3 d4 ~公仔箱論壇5.39.217.77:88986 N5 \) ]5 M: u* f$ X. M$ { 王邦華 : 刺蝟的態度和彌爾的風格──記念哲學家德沃金 + G6 A, }6 ^. h" e+ m2 n5 ~) e 9 t3 \5 N& o% D4 qtvb now,tvbnow,bttvb; h r' ~5 N7 M5 o- r, N
當代著名的法律和政治哲學家德沃金(Ronald Dworkin),和白血病搏鬥數個月後,於2月14日在倫敦病逝,享年81歲。德沃金活躍於哲學界多年,曾於耶魯、牛津等名校任教,一生獲獎無數,如2007年獲頒有「人文學界的諾貝爾獎」之稱的霍爾堡獎(Holberg International Memorial Prize)。他於政治哲學和法律哲學兩方面都是殿堂級人物。政治哲學和法律哲學在二十世紀初都乏人問津,而這兩種哲學在二十世紀中葉後的復興,德沃金功不可沒。 , l" u3 w! I0 v. m' b& o5.39.217.77:8898 3 s0 V- W; f6 Q3 N德沃金去世後,英美各大報章如《衛報》、《金融時報》、《紐約時報》等都紛紛撰文悼念。《衛報》稱德沃金為「當代的彌爾(J. S. Mill)」,其實這是源自另一位哲學大師羅爾斯(John Rawls)的嘉許。把二人相提並論,不但是因為二人都是足以在哲學史留名的哲學家,亦因為他們都是活躍於公共空間的知識分子。彌爾於十九世紀一手改革了當時漸受批評的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亦做過英國下議院議員,為女性爭取投票權。德沃金雖沒有投身政壇,但經常在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撰文針砭時事,已有40年之久。遠至六七十年代的公民抗命、安樂死、墮胎等社會問題,近至去年奧巴馬的醫療保險計劃,都可以聽到德沃金的聲音。英美分析哲學圈素來被人批評太重抽象分析而過於象牙塔,德沃金既能出世、建構抽象複雜的哲學理論;又能入世、把理論應用於分析社會問題上。這樣的全面性在英美哲學中相當少見。 3 j* e. z! P [) s0 L' `2 R$ H* g- Y$ D2 d3 R u2 W$ a 什麼是法律哲學?' a6 |5 |8 N1 F" d4 x
8 D& E* W* P8 m! R/ f; X公仔箱論壇德沃金的全面性和他豐富的求學和工作經驗有關。德沃金少年時於哈佛攻讀哲學和法律,亦曾以羅德學人(Rhodes Scholar)的身分於牛津留學。德沃金大學時期的成績可說是無懈可擊,全部科目都奪A而歸。巧合的是,其中一個A是由當代另一位法律哲學大師哈特(H. L. A.Hart)給的。哈特當時為德沃金的考試閱卷員,他一方面驚歎於德沃金的才華,甚至忍不住把試卷保存下來記念;另一方面他亦察覺到德沃金的見解和自己針鋒相對。然而,哈特當時大概也想不到,這個黃毛小子日後會成為他的畢生勁敵。 ( ]: g3 q4 f O* b. Ltvb now,tvbnow,bttvb+ O) ^2 c5 E2 m K% \! ]8 t: F+ _( X7 H
1957年,德沃金畢業,他一開始是向法律界發展,做過法官助理,再進入華爾街的一間大律師行擔任律師,前途一片光明。然而,在「華爾街律師」這個美麗光環背後,德沃金卻察覺到他追求的是探討更困難、重要和有益(hard,important and rewarding)的哲學問題,而非現在這些生活。再加上妻子不喜歡他頻頻出國公幹。因此德沃金於1962年毅然放棄律師生涯,開始長達50年的哲學家生涯。 2 Y5 ]" M) t# v3 r- h, l7 Z+ O5.39.217.77:8898 2 u3 W$ a# ^2 v$ `. H5.39.217.77:8898德沃金進入學術界不久便展露頭角。他的《認真對待權利》(Taking Rights Seriously)一書,有力地批評了當時由哈特領軍、如日方中的法律實證主義(Legal Positivism)。今天的學生念法律哲學,沒有一個不用讀這個Hart-Dworkin Debate。哈特和德沃金的分歧主要是在「法律是什麼」這個問題上。哈特認為法律只是一套社會規則(rules)。一個法官判案,只需要考慮各種法律條例,猶如按着說明書下棋一樣,而不必考慮這判決道德上是否正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法律上是對的並不必然是道德上是對的。公仔箱論壇4 [- l5 F6 F" a) d% d- N
* Y: l4 T1 h: Q, n+ h2 u) [德沃金反對這種法律和道德分家的看法。他認為法律除了規則外,還包括更重要的原則(principles)。德沃金指出,有些情况規則會導向不近人情的判決,難道那時法官仍應該盲從規則嗎?舉例說,某人是他祖父遺囑中的指定繼承人,但他為了早點得到遺產而謀殺祖父。4 y9 l& k" c) m
2 P n& A D' R) k; A5.39.217.77:88985.39.217.77:88981 O2 A! c: d7 M# M3 v/ f
德沃金愈到晚年,愈傾向把自己的所有主張整合成一個巨大理論。他的研究起於法律、政治,而最終歸向道德哲學、認為「法律是道德的一個分支」。他於2011年出版了他最後一本著作《刺蝟的正義》(Justice for Hedgehogs)。書名來自哲學家柏林(Isaiah Berlin)的典故。柏林認為知識分子有兩種,「狐狸型」的知識分子博學但失之散亂,「刺蝟型」的知識分子則只鑽研重要的問題,而且不斷挖深進去。德沃金驟眼一看似乎是「狐狸型」,什麼也有意見。但在《刺蝟的正義》中可以看出,德沃金的許多政治理論和法律理論,其實都是建基於一套以人類尊嚴為核心理念的道德哲學。德沃金畢生就是像刺蝟一樣只關注一件事情,建構一個「統一價值體系」(the unity of value)去解釋人如何可以活得美好(living well)。法治也好、平等也好,統統都是這個宏大體系的一部分。對德沃金來說,刺蝟式的治學態度、彌爾般的公共關懷,最終都是為了回答一個終極問題──人們如何可以成為「宇宙沙漠中的小鑽石」(tiny diamonds in the cosmic sands)、活得燦爛而有尊嚴? : X0 U8 y0 J' ttvb now,tvbnow,bttvb4 ]8 K# [/ m* X6 A4 p, N1 Q, \2 Y! H8 `" T
, A; T0 z3 t# X* g; W' R% C 作者簡介:王邦華,倫敦經濟政治學院(LSE)政治系博士,曾於LSE、King's College London和University of Essex研究和教授政治哲學,現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榮譽助理教授。專長於社會契約論和當代自由主義理論。5.39.217.77:8898 H \9 R; 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