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帶 子 自 殺 不 可 取   出 院 安 排 要 檢 討 [打印本頁]

作者: huichi0426    時間: 2013-1-9 04:36 AM     標題: 帶 子 自 殺 不 可 取   出 院 安 排 要 檢 討

一位曾經企圖燒炭自殺而入院的中年婦人,出院後再度自殺,尤其不幸的是今次連自己十歲兒子的性命也斷送。婦人遺囑指與丈夫感情破裂失去生存意義。她的遭遇令人同情,但處理手法卻絕不值得認同。公仔箱論壇# J  s4 q) O, a( r
5.39.217.77:8898' A% `# f* J7 g: D) K
不少學者和社工已經說過,子女是獨立的生命個體,父母無權結束子女的生命,自殺摧毀日後脫離困境的機會,要子女陪死絕不應該。
7 d  A/ X# L- E  c5.39.217.77:8898
5 D: p6 I5 W8 y8 ?; Q/ Q+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本港在二○○二年四月,曾經在九天內發生四宗成年人帶子女自殺的案件,有夫婦欠債全家燒炭,有婦人產後抑鬱抱嬰跳樓,另有婦人懷疑丈夫包二奶而與兩名子女一起燒炭,一共奪去五個無辜的年幼生命。
' G% z, @) C( P% w4 j* U( y5.39.217.77:8898% M% `0 |: @$ e; t" V5 R* e
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譴責帶子女自殺的行為應受「唾罵」,被部分婦 女團體批評缺乏同理心。無論如何,這下當頭棒喝,加上志願團體發起「生命天使」行動,有相當長時間沒再發生這類慘劇。
. }; i" E2 J( l, f7 N# G2 {0 F6 J5 c公仔箱論壇5.39.217.77:8898! o. O- F* j$ t0 G9 ^
留意抑鬱求死高危階段tvb now,tvbnow,bttvb  p1 j. e5 [: u' \0 M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8 S* o8 c( y0 l7 E
帶子女自殺的動機各有不同,有的是絕望至不欲遺下子女在世上孤苦伶仃,有的則是作為對不忠丈夫的報復手段,奪去丈夫的骨肉,或令丈夫愧疚一輩子。對於抱持這些想法的人,及早關懷和輔導開解,或可挽回他們和子女的生命。3 C4 J- w5 g/ ?: F( p7 X$ [; k

6 o$ S4 P7 F8 Z( B7 k( S對於患上抑鬱症、思想一面倒盡往絕望尋死牛角尖裏鑽的人,心理輔導之外,還要加上藥物治療。昨日輕生的婦人本身是基督徒,按照信仰不應該殺死兒子和自殺,但是病發時已難以自控。
/ V. h) u+ m. f6 @6 ~& S6 E公仔箱論壇# L8 d4 ?' a" {6 A5 R9 l
抑鬱症有幾個階段,最輕微和最嚴重的階段相對「安全」,輕微者不致把自殺付諸行動,最嚴重時則萬念俱灰至連求死的意志和行動能力都喪失。最危險的是有求死行動能力的階段,對自己和他人都可能作出傷害。  i' t! e  D$ Q  v0 C8 M- i6 P

4 L, r" {4 ~3 Y8 y( [/ n5 k公仔箱論壇全天候看顧保病人安全
. i: ]; b' J7 E- I) q/ U
5 x2 @4 P7 A( }' S8 W' n#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今次事件,事後孔明來看,醫院批准這位婦人出院,是值得檢討的環節。醫生本身認為最好應該留婦人在醫院繼續觀察,至於造成婦人企圖自殺的生活環境,並沒有改變,婦人懷疑丈夫有外遇,夫婦分居,只留下婦人與兒子同住,增加慘劇風險。
9 P, W! I: s5 xtvb now,tvbnow,bttvb" g$ ?0 S0 k, `! ?7 e; V& `. {& V" v
醫院管理局解釋,雖然醫生向婦人的家人解釋了適宜繼續留院的情況,家人還是堅持簽字要她出院。家人堅持的原因,並沒有交代。院方已經把個案轉介醫務社工和精神科社區外展支援服務,提醒家人留意她的情況。可是,外展服務不可能二十四小時看顧,防止她自尋短見。tvb now,tvbnow,bttvb2 O' j/ |3 R, Y" T: l

" J4 h* Z8 ^0 {公仔箱論壇現時法例授權醫生可以強制精神病人住院治療,不過,如果精神病人沒有傷害別人的記錄,家人又堅持讓病人出院,醫生確實面對兩難局面。當局可以考慮引進有條件出院的安排,例如要簽字者承諾安排病人二十四小時都有人陪伴看護,或至少留意家居有沒有人陪伴照顧,作為出院考慮,以保障病人的安全( `% i/ W; h& e* q4 F5 ~4 k6 z
, s3 p; k% B1 P6 H$ ]3 E: g$ w
星島日報社論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8898/)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