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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多尊重市場機制 [打印本頁]

作者: mayeee    時間: 2012-12-28 05:17 AM     標題: 多尊重市場機制

台灣自由經濟,基本上強調尊重市場機制,消費者手上擁有的最大權力,就是選擇權。在正常的市場機制中,沒有人能強制消費者到哪裡消費、如何消費,而消費者的選擇,也就自然決定了企業、店家的經營原則和生意榮枯。因而對於消費者最好的保護,是健全市場機制,盡量讓訊息公開,去除訊息不平等所造成的選擇障礙,以及打破壟斷,讓消費者有足夠的多樣選擇可能性。- }  b1 V* U( @0 [5 X4 s% L) j9 S
這樣的原則在台灣執行,卻有點「知易行難」。一方面,我們沒有全面性的「反托拉斯法」、「反壟斷法」,部分的產業可能發生由少數企業壟斷或集體寡占的現象,加油站直到近年才由民間加入經營競爭,即為一例。而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媒體併購可能產生的資訊壟斷,和第四代無線通訊執照發放方式,也才凸顯這類問題,顯示人民基本消費權利仍有缺口。tvb now,tvbnow,bttvb/ _, _' ~3 R- U) u; O$ ~4 W
但另方面,一些其實不牽涉壟斷,也不牽涉訊息障礙的小事,卻往往得到不成比例的注意,被誇大解釋為消費者保護事件。近來的物價上漲趨勢,各界非常關注,主管機關常道德勸說業界不要漲價,但老實說,除非涉及壟斷或哄抬價格的聯合行為受公平會管制,否則店家要不要反映上漲成本,調漲售價,必須自己承擔顧客流失的風險,這也就是市場機制運作的道理。
  r; C. L7 _5 N9 b( l公仔箱論壇同樣的,最近有民間消費者團體點名某些人氣餐廳的服務方式不夠以客為尊。但事實上,台灣飲食業競爭激烈,分層消費習慣早已形成,是個接近「完全競爭」的市場。在此情況下,店家的服務方式、交易規定以及服務品質,都會直接反映在客人消費意願上。例如店家是否接受顧客預約這種規定,恐怕在世界各地都屬店家自訂的經營原則,而難以作為顧客權益的指標。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名,實質上會不會卻影響了原本的市場機制呢?
! t) w5 w& ~$ B% d6 X5 ?. b公仔箱論壇專家感嘆保護主義使台灣走不出去,可見台灣應更勇敢開放市場,鼓勵自由競爭,而不是以政府或社團力量強迫商家降低利潤。也唯有如此,才是提升商品競爭力的正途。 $ E; u0 V  x) @! l* ^9 P-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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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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