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4 K e# `' k, b; _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回想1997年7月,大批港人內地子女面臨被當局當作非法入境者遣返大陸的命運,迫切之間申請法援,卻遭無情拒絕,社會上強烈的反對聲音,令他們陷於困境。這次是否又會噩夢重臨?5.39.217.77:8898* m# ^5 S0 ?, z/ o% k6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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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的申請,根本就是意在「雙非」。可是,律政司要求終院尋求的釋法,所影響的絕不止97後在港出生的「雙非嬰兒」。任何憑藉第24(2)條第1類別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人士,都必須重新參閱現時的《入境條例》及籌委會96年的意見。由於有關條文所寫的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受影響的人可能已年紀不小,很難證明出生時父或母已合法定居在香港。按照現行《入境條例》附表1的定義,「在香港定居」要同時符合兩個條件:該人(a)通常居於香港;及(b)不受任何逗留期限的限制。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Z7 L& u" I) W- u. E9 }" S
$ J+ a' ~1 q, Ptvb now,tvbnow,bttvb舉個街知巷聞的例子,台灣總統馬英九是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但是他的父母其時並非在香港定居。若律政司尋求釋法成功,像馬英九那類別的人士就會喪失香港永久居民的身分。 ! v- C6 o, j9 B0 |! y & S* I. V/ c* _. U5.39.217.77:8898今年年初,我曾經問當時的律政司長黃仁龍,政府有沒有統計過,除了「雙非嬰兒」之外,香港有多少屬於第一類別的永久居民?有沒有考慮過釋法會對這些人有多大影響?當時,黃仁龍沒有正面回答我,只說政府尚未決定尋求釋法。現在,他的繼任人袁國強已正式要求終院尋求人大釋法了,他有義務回答這個問題。作為提出申請的訴訟一方,在法律上律政司有責任通知所有受影響的利益關係人士。1 b$ ~ M, V/ k; b+ F) u4 W, p7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