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標準工時非立不可
[打印本頁]
作者:
lamhp88
時間:
2012-11-26 11:34 AM
標題:
標準工時非立不可
嫻情說理 - 陳婉嫻
8 x/ F' U4 L& {5.39.217.77:8898
標準工時非立不可
2 i, Z9 C7 [, g3 Z1 O# |# l; U公仔箱論壇
(2012年11月26日)
5.39.217.77:8898" e% |6 u' N( u- V! {' N
2 w! l/ B, K; Y- Z! O! l5.39.217.77:8898
4 L ?! t/ S! a; E ~( A
. Z3 d! e4 V! e& ^tvb now,tvbnow,bttvb
公仔箱論壇8 j' S* j/ e: V Q. k* M, p" Z
【am730專欄】
七大商會及僱主團隊罕有發出聯署,反對「標準工時」,是自私、自大的表現。聲明提到的所謂四大理據,更是無知、無理、無情。
# }6 l" B$ F9 b' s- |+ c
甚麼「企業因最低工資減省人手,標準工時更會震撼全港,為香港帶來不可低估的影響,令中小企面對前所未有困難……年紀大、學歷低僱員遭殃」就像是提出下個月「世界末日」般愚昧無知,理據不足,但恐嚇為實。
" E p! d! C6 B: J
記得推動最低工資時,商界不是又有同一番說話嗎?裁員潮、結業潮有出現過嗎?我最近看《走過烽火大地》,只要是有利可圖,戰火零亂的地方亦會有人做生意,香港的情況壞得過戰地嗎?甚麼裁員論、結業論、撤資論,統統都是借題發揮,自我放大、自我膨脹的反映!
' n/ o' x7 I6 U% I0 K公仔箱論壇
聲明又說「外國例子不適合香港」。當然不適合!因為香港提出反「標工」的僱主,根本沒有這個器量、沒有善待員工的心。很多先進地方的工時,很多只是每星期40小時或以下,我們建議只是44小時,即一般的朝九晚五,星期六半晝安排。重點是加班「補水」,這是以往一貫的做法,只是今時今日的僱主「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既要加班又不肯「補水」。
" y+ L. k7 ]- M p1 N公仔箱論壇
而最值得鄙視的地方,是今次的「七大」聲名,竟包括了地產建設商會─影響營商環境最大的霸權。看一看現實,儘管推出最低工資、甚至標準工時,中小企老闆們,尚可拿起計算機,算一算是否有利可圖,但只要大地產商加租,就鐵定要結業收場。對令你流血不止的霸權竟可稱兄道弟,對助你披荊斬棘的打工仔卻視為奴隸,合理嗎?
6 X/ y& W1 s+ n
當傾斜於大財團的社會開始稍稍移動,酣睡中的既得利益者即翻一翻身,想將打工仔女壓著,想呼一口氣亦困難!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8898/)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