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耍嘴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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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ichi0426
時間:
2012-9-17 08:48 AM
標題:
耍嘴皮子
在法庭上,法官指著作案凶器問被告:「你見過這支槍嗎?」
被告:「沒有。」
法官又問了幾遍,被告仍說沒見過,法官只好宣佈休庭。
第二天,法官又繼續審問被告:「你見過這支槍嗎?」
被告:「是的,我見過。」
法官感到振奮:「什麼時候?」
被告:「昨天,在法庭上!」
法官:「……」!
作者:
catalog99
時間:
2012-9-17 01:12 PM
咁做咩第一日要宣佈休庭..
作者:
justlook
時間:
2012-9-17 06:46 PM
那法官應該質疑被告講大話,為何昨日在庭上問第二次的時候還說沒有見過,這分明是給假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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