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球會動態] 火箭追書豪蓄謀已久 老板支持莫雷無顧忌 [打印本頁]

作者: BeiDouChef    時間: 2012-7-24 01:02 AM     標題: 火箭追書豪蓄謀已久 老板支持莫雷無顧忌



據《休士頓紀事報》專家喬納森-費根爆料,例行賽剛剛結束,火箭高層––總經理達裡爾-莫雷、副總戈爾森-羅薩斯和薩姆-辛基在4月17日的時候聚在一起,研究休戰期的策略,他們後來一直保持著溝通,但是一個決定從未改變過––追求受限自由球員林書豪。火箭高層懂得紐約有續約林書豪的優先權,但是他們寧可忽略這個因素,而是一直想方設法得到林書豪。

莫雷表示:「在會談之後,我們就有了自由球市的追求目標,林書豪在這份榜單的前面。我們認為,交易走凱爾-洛瑞,為得到林書豪創造了條件。我們用洛瑞換來了選秀權,也是一件正確的選擇。我們確實預測到了,我們可能失去德拉季奇,因為我們知道,有很多球隊在追求他,而我們的合約不能讓他感到滿意,所以我們決定放棄,並且開始重點追求林書豪。」

火箭隊早就關注了林書豪,在2010年的夏季聯賽上,林書豪當時代表小牛隊打球,他在一場比賽上壓倒了狀元約翰-沃爾,火箭隊當時就想簽下他。莫雷說:「他打得很不錯,可以鞏固我們的控衛位置。我們和他進行了會談,但是金州勇士擊敗了我們,並且和他簽約。直到現在,我都很贊賞他們的球探,能夠找到他這樣的球員。」

蓄謀已久

一個賽季之後,勇士隊裁掉林書豪,為簽約德安德烈-喬丹騰出薪資空間,火箭隊隨後把林書豪帶到訓練營,但是12天之後將他裁掉。莫雷說:「我們一直在談論錯誤,其實我們一直認為他是一名合格的NBA球員,錯誤在於我們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好。盡管我們的分析家預測到他是一名出色的球員,但是沒人能預測到他後來掀起的風暴,那是一個錯誤。」

在選秀大會之前,莫雷就已經開始著手交易洛瑞,但是協議沒有完成,因為當時暴龍隊的注意力還在史蒂夫-納許身上。莫雷想到,如果沒有一樁好的交易發生,讓洛瑞繼續打先發也是一個辦法,盡管洛瑞和麥克海爾出現一些危機。自由球市開張之後,莫雷首先和公牛自由中鋒阿西克的經紀人在洛杉磯進行會談。第二天,他就開始和林書豪的經紀人進行談判了。

莫雷表示:「我們說,我們的控衛位置上有需要,並且向他們解釋如何需要林書豪。我們認為他值得那個價錢,但是我們還需要其他的事情發生。」第二天,莫雷和麥克海爾與艾裡克-戈登進行會談,之後就是德拉季奇。火箭隊不願意給德拉季奇第四個賽季的球員選項,所以雙方談判破裂。和林書豪的會談安排在當地時間7月4日,之前麥克海爾和林書豪進行了電話交流,表示欣賞他在紐約做出的一切,以及對於來到火箭隊為他做出的一些戰術安排和承諾。

在談判過程中,納許通過先簽後換加盟了湖人隊。暴龍隊隨後恢復了關於洛瑞的談判,莫雷當時並不急於交易洛瑞。他說:「我希望洛瑞回歸,如果我們能夠做出一些夢幻般的事情,得到偉大的球員,我們才會交易他。我的目的在於成為總冠軍的競爭者。洛瑞是一個出色的球員,他能留隊,我會感到舒適的。」那個晚上,莫雷、辛基和助教甘寧與林書豪以及他的經紀人進行會談,並且開始發動更猛烈進攻。

老板支持

他們開始達成了四年、價值2980萬美元的合約,但是第四年是部分保障的。在會談期間,德拉季奇接受了太陽隊的合約。在7月5日,火箭隊和暴龍隊達成協議,將洛瑞送走,也就等於給控衛位置留下「真空」,他們更加急切簽約林書豪,風險是紐約給予匹配。莫雷說:「我們和林書豪初步達成協議的時候,德拉季奇已經確定加盟太陽隊。我們並不擔心沒有控衛可用,老板亞歷山大告訴我們,要膽子大一些。」

後來幾天,火箭隊給出了三年,價值2510萬美元全額保證的合約,最後一年的薪資達到1490萬美元,讓紐約感到頭痛。莫雷表示:「我們把提議交給林書豪的經紀人,他們表示OK。」7月13日,林書豪在拉斯維加斯和火箭隊簽約,很快,這份合約也被送到了紐約老總格倫沃德那裡。後者拖延時間,和火箭隊玩「躲貓貓」,實際上,在坎比的交易中,火箭隊就已經給紐約打了招呼。

隨後火箭隊通知聯盟給予幫助。莫雷表示:「我們請求聯盟給予幫助,他們給了我們一些建議,他們說,那是球隊之間的事情。」隨後,火箭隊給紐約匹配這份報價的時間表,紐約沒有爭議,直到他們完成了費爾頓的交易,就已經暗示他們不會匹配林書豪的合約。莫雷表示:「我2天前知道他們聯繫費爾頓,但是我還是覺得他們絕對會匹配這份報價的。」

有消息稱,紐約主席詹姆斯-多蘭下令讓林書豪走人,對此莫雷表示難以置信。尼克發言人給媒體發簡訊公布他們的決定時,莫雷仍然不敢相信是真的。直到後來,格倫沃德親自通知林書豪,林書豪的經紀人把這個消息轉達給莫雷,莫雷才如釋重負,「我一直在看報導,但是最確定的事情是,格倫沃德給予林書豪的答覆,否則都不算是真實的。我們最終得到了他。」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8898/)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