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0 S J7 T6 {& ^5.39.217.77:8898 早前審計署完成調查後,指特首曾蔭權外訪住宿最豪華的套房,欠缺理據。現任特首辦主任梁卓偉表示,因為特首對外訪住宿安排不知情,他本人願意承擔責任。跟著應該會成為梁振英新班子成員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高調宣布,因為他擔任特首辦主任的時間比梁卓偉長一倍有多,所以他願意「雙倍負責」。我不知道這是甚麼意思?但我連一句向市民道歉的說話也聽不到。* T4 L, l% J3 E/ w/ o
上星期,梁振英接受一份英文報章訪問,被問到他見到今年紀念六四燭光晚會破紀錄的18萬人數時,曾否感動。梁振英說:「我不是說我不感動」(I am not saying I was not touched),這句說話可以有3個解釋:一是他被多人參與的六四燭光晚會感動,只是不方便說出來;二是他無動於衷;三是他根本沒有留意這件事,所以無話可說。這是一句面面俱圓的政治虛言。 * `6 |% u6 g) [# u( P1 ?# D. [# U }tvb now,tvbnow,bttvb我讀書學英文時,老師經常提醒我,不要一起用兩個否定字彙,例如說「同意」(agree)或「不同意」(disagree),不要說「不是不同意」(not disagree),以免予人閃爍其辭,迴避問題或逃避責任的感覺。後來加入政府做事,我發覺個別上司喜歡把不肯定和否定的字彙連在一起,到出了問題時,他都可以自圓其說。我聽過最經典的一句是:我傾向不是不同意(I am inclined not to disagree),說話的不是英國人。 : N7 N. H0 _+ x* @# v! X: f4 H很多政治人說一些永遠不會被人捉到錯處,但其實是沒有意思的話。在一些敏感議題上,例如六四,絕大部分港人明白特首表態的難處。但我期望在其他事務上,梁振英和他的班子說簡單清晰的實話,即是說一不二(call a spade a spade)。還有,問責是要做的,不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