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犯東方者必誅 正義傳媒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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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yktyk22000
時間:
2012-5-11 09:52 AM
標題:
犯東方者必誅 正義傳媒必勝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應該點呢?功夫茶身為東方報業集團一分子,向各位網民嚴正聲明,犯東方者,雖難必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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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網絡世界係一個犯罪世界,乜都講得,乜都做得,因為網民係隱形嘅。查實呢一個觀念大錯特錯,刻意發放誹謗文章中傷東方者,一定會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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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嗱嗱嗱,揪出誹謗網民同幕後黑手嘅神聖任務又有新進展嘞。《明報》母公司世界華文媒體有限公司旗下《亞洲週刊》,喺「明報網站」有一個「亞洲週刊討論區」,○六年出現誹謗東方嘅貼文,係一個自稱「轉載」嘅互聯網使用者所為。東方報業集團聲譽受損,當然據理力爭討公道啦,於是透過法律程序先向《亞洲週刊》興訟,成功取得網絡通訊位址,然後再要求一間網絡供應商提供「轉載」嘅個人資料。高等法院尋日批准東方嘅要求,下令網絡供應商十四日內披露「轉載」嘅全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以及地址。換言之,呢個含血噴人嘅誹謗者即將原形畢露,法律制裁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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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香港係一個法治之區,言論自由唔代表噏得就噏,高等法院批准東方索取誹謗者嘅個人資料,即係法官都認為惡意中傷係不可接受嘅行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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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東方追緝誹謗者已經有唔少成功例子,早前入稟控告「獨立媒體」網站兩篇分別登於○七同○九年嘅文章誹謗,原訟庭裁定東方勝訴,被告除咗要向東方賠償十萬元以及支付東方訟費,仲要提供兩篇文章發布人嘅個人資料。另外,東方之前亦已成功揪出多名發放誹謗貼文嘅高登網民,佢哋分別喺《東方日報》、《太陽報》同on.cc刊登道歉啟事,有人更加要賠償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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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又一次緝兇行動話畀大家知,即使追討費用不菲,東方討公道絕不放棄。金猴奮起千鈞棒,妖魔鬼怪冇碇匿,正義傳媒必會繼續追緝其他誹謗者以及幕後黑手,誓要牛鬼蛇神付出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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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過咁,有一個問題都幾激氣,流傳全球嘅誹謗東方貼文多達八百幾篇,當中超過七百篇竟然出現於中國網站。正如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話齋,內地執法部門視若無睹,有法不執,簡直係縱容犯法。政協委員陳玉書亦話,內地網站出現涉及誹謗東方嘅言論,政府應該加以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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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都好啦,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唔理幕後黑手幾咁陰毒,犯東方者必誅,正義傳媒必勝,掃除一切害人蟲,全無敵!
作者:
4557
時間:
2012-5-12 06:52 AM
都唔明點解但繁有爭端出現 個個都話自己係正義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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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通真係發財立品 改邪歸正 有方向無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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