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人死後的過程 『冥間內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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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actlion1899
時間:
2007-11-11 01:17 AM
標題:
人死後的過程 『冥間內部資料』
死,分為三種,一種是正常死亡;一種是意外死亡;一種是自殺死亡。每種死亡都會有不同的死後過程,下面一一為你描述。你可以選擇相信,也可以選擇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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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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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終正寢屬於正常死亡,這種死亡是一種自然的規律和力量,不為人的意識所左右。人死後,靈魂自然出竅,一般從雙耳而出,騰於空中,望著親人和朋友圍繞著 自己留在凡塵的空殼懷念自己,會產生一種溫馨感,但不會覺得憂傷和不忍離去,因為你的靈魂不再受凡塵軀殼所束縛,具有更自由、更超然的思維。這種人的靈魂 被獲準可以停留凡塵七七四十九天,但靈魂不具有觸動任何凡塵事物的能力,以及一切和凡塵事物交流的能力,它是無影無形無味無蹤的。四十九天滿後,靈魂將按 照只有它們能夠看到的冥間指引,來到人們所描述的「奈何橋」,排隊喝上一碗「孟婆湯」,便忘記了這世一切的恩恩怨怨,兒女情長,並等待著新的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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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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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所指的意外死亡包括交通意外死亡、疾病死亡、他殺、突然死亡等等非自殺和壽終正寢的一切死亡。這種死亡是由一種機率和巧合引發的,非自然也非個人自主 意識。這種情況下的死者靈魂會在陽間逗留時間最長,因為冥間並沒有收留這種靈魂的預留和登記,儘管設有專門收集這些靈魂的使者,卻總有漏網之魂。於是,便 有了所謂陰魂不散一說。這些不散的陰魂多數是被害而死的,為了復仇,它們徘徊在凡間,伺機報復那些弄死它們的仇人,這些陰魂由於有很大的怨氣,便有了一種 其他靈魂不具備的「力量」,這種力量可以使這些陰魂觸動凡間的一些事物,於是便產生了很多人看見「鬼」的「事實」。最終,這些陰魂還是會被冥間使者收走, 並受到一定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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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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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用我多解釋了,是一種個人人為意識造成的,當然要排除由於精神錯亂導致的自殺死亡。自殺死亡後的靈魂,也沒有得到冥間提前的安排和預留位置, 它們被集中安排在一處「臨時集中營」裡,這裡的環境和狀況都非常糟糕,而且由於是非計劃靈魂,能不能投胎轉世,什麼時候才能投胎轉世,都要看登記簿上正常 壽終正寢的日子和安排。而且在這段等候的日子裡,這些靈魂沒有資格喝孟婆湯,也忘不了前世的一切痛苦,這些引發他(她)自殺的痛苦感受還將繼續伴隨他 (她)的靈魂,直至登記簿上正常正寢的日子。所以,按照這種說法,自殺的人就是自殺了也解脫不了痛苦,因為他(她)的痛苦在死後還將繼續。
作者:
马甲王
時間:
2007-11-11 01:20 AM
:onion03: :onion03:
作者:
cnyong
時間:
2007-11-11 01:59 AM
thanks for sharing....
作者:
smsl
時間:
2007-11-11 02:25 AM
thank for sharing
作者:
lively0519
時間:
2007-11-11 08:13 AM
為什麼人終究逃不過一死呢?
作者:
kfcu
時間:
2007-11-11 10:52 AM
標題:
回復 #5 lively0519 的帖子
其实所有的生物都会走这条路,只是时间的问题......
作者:
kyreu
時間:
2007-11-11 11:36 AM
thanks for sharing
作者:
kwaifong
時間:
2007-11-11 12:06 PM
自殺死己經好淒涼。死左重要比全宇宙歧視。好唔公平。
公仔箱論壇) |7 H( L: |- \, |: Y
tvb now,tvbnow,bttvb! Z; I- `7 H, N0 r
點解唔可以人既自殺係(一早註定)?
作者:
ckw3002
時間:
2007-11-11 10:41 PM
thx 4 sharing
作者:
brandychiu
時間:
2007-11-13 05:33 PM
who know!!
v. M5 m) S/ \) N/ V3 Y8 Z, p. x" R5.39.217.77:8898
都係以人思想做主導既有羅輯標準答案~
公仔箱論壇. E# } E6 f- E
合理既!!
作者:
wkn1ght93
時間:
2007-12-11 01:39 PM
Thank for sharing
作者:
yiu1966119
時間:
2007-12-11 10:29 PM
作者:
fristzz
時間:
2007-12-13 12:04 AM
is dat true?!!
作者:
wkn1ght93
時間:
2007-12-13 06:57 AM
thank for sharing
作者:
s_potato
時間:
2007-12-13 09:26 AM
thanks for share
作者:
as007t
時間:
2007-12-27 03:31 PM
阿弥陀佛。。。
作者:
astley88
時間:
2007-12-28 01:23 AM
na mo ami ta ba
作者:
ls_siew
時間:
2007-12-28 12:04 PM
thanks for sharing
作者:
chankg
時間:
2007-12-28 03:0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yooce
時間:
2008-1-5 12:29 AM
谢谢分享
作者:
kenken007111
時間:
2008-1-5 04:10 AM
thank you to share
作者:
sexguy83
時間:
2008-2-20 03:02 AM
自殺死
作者:
tt12398
時間:
2008-2-23 02:59 PM
thank you very much
5 L7 p3 F3 d# u7 R O公仔箱論壇
:onion14:
作者:
fongbb
時間:
2008-2-23 03:54 PM
thx
作者:
blee23
時間:
2008-2-25 03:04 PM
true or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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