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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實用面積計價難推行 - 施永青 [打印本頁]

作者: go2david    時間: 2011-12-9 07:39 PM     標題: 實用面積計價難推行 - 施永青

長期以來,地產商銷售樓花的方式都受到市民的詬病;其中以誇大建築面積的做法,最為消費者所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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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這方面不是沒有做功夫,自七十年代末已要求地產商在賣樓花時,必須列明每個單位的實用面積供顧客參考。很可惜,這項做法並不成功,市場一直都維持用建築面積計價的習慣,政府硬性規定要提供的實用面積,始終沒法通用起來。5.39.217.77:8898/ {3 m$ X/ U; v' G1 S. V% \0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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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政府又有新想法,就是不但要求地產商要提供每個單位的實用面積,更進一步禁止地產商為每個單位提供建築面積,企圖逼市場非用實用面積來計價不可。政府正在為這項做法作諮詢。tvb now,tvbnow,bttvb, }7 |( J# K)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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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計,這個新做法,在推行起來依然會困難重重。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8 q8 u+ j6 a/ e: ]& U8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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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諮詢時,一般人都會認為實用面積比建築面積重要,所以大多會支持硬性要用實用面積賣樓花的做法。而地產商在群眾壓力下,亦不敢大力反對。因此,要做到將來的賣樓價單上只有實用面積沒有建築面積並不難。一旦立例,地產商就不得不遵循條例。然而,當買家真的要考慮買樓時,問題就出來了。由於實用面積中有建築面積的八成左右(地盤面積細,每層單位少的樓宇,實用率會更低)。一旦改用實用面積計價,每呎的價錢就會跳升25%或以上。0 \: w, q* c+ F- ]  c% {2 q

! @: c& d  ^  O4 N: D! F: ~公仔箱論壇如果樓價真是貴過市價25%,買家當然很容易作出不買的決定,但買家知道這是由改用實用面積導致的,不一定代表樓價真的貴了。為了評估這層樓是否值得買,買家就有需要把單位實用面積化成建築面積,才可以與他們腦海裏的印象作比較;因為他們腦海裏以前積累的紀錄都是用建築面積計的。5.39.217.77:8898. k* S% y8 ^5 ^: A% O

8 p8 N0 N. p, n$ B2 i# w9 I) f情況一如我們去外地旅遊的時候,如果想購物的話,會先把貨品的標價化作港幣去計算,才會知道是否抵買。我們不會把腦海裏的紀錄化作外幣,再和當地的標價作比較。因為這樣會麻煩很多。5.39.217.77:8898+ [2 g, O, C3 \3 v/ E3 E3 k

) v$ Z) y0 L7 M/ P9 m6 [4 ]% @! r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為了方便比較,市場裏很快會有一套說法─某類單位如化成建築面積即是多少呎。地產商在價單上不印,但地產商的伙記可能會告訴買家,如果用以前的計法,這個單位的建築面積會有多少呎。我相信買家會樂於知道這個呎數,以用來決定單位是否買得過。很快這個數字就會在市場流傳,逐步通用起來。香港是一個有言論自由的地方,政治上犯忌也不會有事,難道我們可以立法,把建築面積列為國家機密,把洩露者都關進監獄裏去嗎?如果不能立法強制,腦神經一定行短路,不會捨易取難,實用面積計價仍將難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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