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為了得到一份工作,不惜與相愛的人分手,也有人為了尋找愛情,不惜辭去稱心的工作。安徽財經大學30歲的女博士王麗辭職的理由就是在當地找不到愛情。經過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王麗可以去外地發展,但名義上還在財經大學工作,2013年6月前賠償高校違約金6.7萬元後,財大同時為王麗辦理辭職手續。(12月6日《市場星報》) ~% D. H( r. \& f0 [- E ?
& o- T& F# a ?! G5 b6 q 一起看似普通的辭職事件,因為當事人的博士身份和她獨特的辭職理由,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從契約精神來看,王麗辭職違反了合約,在賠償違約金之後,可以實現有條件辭職,也表明如今人力資源管理和法律執行的人性化。5 n" D v ?, U/ p1 v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