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U3 F g( p6 P R( g8 g4 Y公仔箱論壇最後一樣我認為兩者較不相同的地方,就是時間性的問題。「自殺」需要的時間可長可短,短的是一有這念頭你就可以馬上做,而長是有可能你會用在再考慮是否自殺或準備身後事;但肯定的是,若果是「安樂死」就不可能像自殺一樣想做就去做,你有可能必須經過一連串的「關卡」才能成功了。若果好像美國那一宗案件那樣,很有可能要等更長的時間,甚至因為與家人的意見不一,甚至你會面對「插喉,拔喉」的折磨。 + X( S2 {2 G5 J. H: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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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本身是支持安樂死的人,但同時我亦是百分百支持人應該愛惜。因此政府在討論安樂死的時候,我們應該有更完善的操施預防安樂死被濫用的情況。最起碼要令人明白「死」共不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而我們在逃避,並且將更大的問題推給至親的人,令在生的人更加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