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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曾蔭權「七宗罪」 顧鴻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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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1-5-26 07:06 AM
標題:
曾蔭權「七宗罪」 顧鴻飛
曾蔭權「七宗罪」
顧鴻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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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在立法會公然為港珠澳大橋事件向公民黨開火
,暴露了他的性格弱點,對於香港人和香港社會,明顯犯下了「七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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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宗
,正如事後不少社會有識之士指出的,他破壞了香港的法治基礎。政府施政出紕漏,升斗小民依據法治精神申請司法覆核,被他視為搞破壞,那今後誰還有權去質疑政府的政策?誰還可以以法律手段去阻止政府的錯誤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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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宗
,他剝奪了香港市民質疑和反對政府政策的權利。政府施政有問題,平民百姓有權提出司法覆核,至於法庭受不受理,自有一套嚴格的審查制度。現在法庭受理,證明提出司法覆核本身並沒有錯,那曾蔭權有甚麼權利加以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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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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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宗
,他破壞了香港三權分立的傳統。行政部門出差錯,本來就倚仗社會監督,而社會監督除了立法會之外,還有新聞媒體,有平民百姓通過法律手段提出的司法覆核。按曾蔭權的邏輯,今後行政機關還要不要接受社會監督?社會人士有沒有資格以法律手段監督政府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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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宗
,他挑起一部份群眾對另一部份群眾的不滿。因司法覆核引起的停工,無疑使社會成本增加,部份工人的開工受影響,但這都是維護香港的法治傳統不免要付出的代價,而使社會付出代價的元凶,不是提出司法覆核的婆婆,也不是公民黨人,而是政府本身。如政府嚴格按照環境評估的要求,把計劃做得更周詳,豈有今日之被動?曾蔭權挑起一部份群眾對公民黨和支持環保人士的不滿,製造社會矛盾,如此特首,豈可維護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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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宗
,他破壞了特區首長在市民心目中應有的中立地位。一般來說,社會問題上的爭拗,特首都應保持中立,以不偏不倚的立場去處理,尤其是涉及政府施政的爭論,政府本身更應該抱着理性開放的態度,虛心傾聽民意,曾蔭權一反常態,自己站到爭論的一方,赤膊上陣,有如牛頭角順嫂,使特首形象進一步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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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下很壞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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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宗
,由於曾蔭權在立法會公然挑戰法律制度,引致兩個律師會發表公開信,指斥他的不當,此事難免使國際社會得到香港政府不尊重法治的惡劣印象。行政長官指摘香港法庭的判決「阻住地球轉」,在立法會公開向法庭叫陣,在外國人看來,香港的法治基礎已經動搖,日後外國機構要到香港來立足,恐怕要三思而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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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宗
,曾蔭權對司法覆核的態度,為他的施政團隊立下一個很壞的榜樣,日後各級官員在碰到相似問題時,也必然擺出像他那樣輕視法庭、聽不得反對意見的嘴臉,上上下下都對司法制度指手劃腳,結果是香港各級法庭的崇高地位,將不斷削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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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在立法會的表演
,恰恰暴露了他沒有自省、只有埋怨、小肚雞腸、剛愎自用的性格,他這種性格做一個獨裁者倒是合適,要做香港特首絕對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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