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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無理拉人再插贓嫁禍,可恥! 盧峯 [打印本頁]

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1-5-23 08:38 AM     標題: 無理拉人再插贓嫁禍,可恥! 盧峯

無理拉人再插贓嫁禍,可恥!  盧峯
+ H- L& r2 O$ Y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39.217.77:88981 _, n1 c' A% |* o+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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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為結石寶寶討回公道與賠償卻變成罪行的時候,當為自己受害的孩子爭取權益卻變成尋釁滋事的時候,中國的司法制度及北京領導人掛在口邊的所謂依法治國已全然破產,再沒有公信力與公義可言。因為整套法律,整個制度已純然為一時的政治需要服務,已純粹是保護官僚的把戲,用以迫害、欺壓所有當權者看不順眼或跟他們意見不同的人。; H; j, h% W% }( \' I)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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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中國法制的公信力已蕩然無存
,儘管中國的司法制度已如同荒謬的「大龍鳳」,但北京當權者深深知道特立獨行、桀驁不馴不能算是刑事罪行,不能因此而治藝術家艾未未的罪,他們還是需要借用那套爛透了的法律體制來對付艾未未,來令他閉嘴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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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r( x: n8 Y* F$ \果然
,上星期五中國官方喉舌新華社在艾未未被無故拘留近七個星期後發表報道,引述公安機關說「艾未未實際控制的北京發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存在逃避繳納巨額稅款、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等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因此要艾未未接受「監視居住」,並申言已依法保障了艾未未會見共同居住人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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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公安機關對艾未未的指控
,對案件的解釋不但粗疏無理,更絲毫沒有程序上的公正公義,拿這樣的東西想說服海內外華人及國際社會艾未未罪有應得實在是癡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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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從拘捕到「監視居住」到宣佈罪名足足花了四十八天。過程中,北京當局從外交部到公安部到北京市公安局都含糊其詞,沒有作出任何較實質的解釋,只一再要求外界不要對艾未未案件說三道四。這樣的做法充份反映北京當局在機場帶走艾未未時,手頭上根本沒有甚麼刑事罪證在手,心中根本沒有底,只是決心要教訓教訓這個敢於說真話的藝術家,才把他拘捕軟禁,再羅織罪名及蒐集罪證。試想想要是北京早已掌握罪證,他們根本不用等待七個星期才作公佈,根本不用在拘捕艾未未多天後才匆匆搜查他的公司,帶走部份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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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先拉人再羅織罪名外
,北京當局拘禁艾未未四十幾天中,一直剝奪艾未未會見律師及家人的權利,一直對艾未未案的情況秘而不宣,令家人只能空着急,令艾未未完全孤立無援。這種完全蔑視被告及被告家屬權利的做法不但橫蠻無理,更只能顯示當權者心虛膽怯,不敢正面交代案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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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0 k2 b& Q& Y2 @- ~5.39.217.77:8898此外
,指控艾未未涉及巨額逃稅罪行本身已荒謬得令人難以置信。艾未未的工作室及他成立的北京發課文化有限公司不過是小規模的單位,商業活動不多。艾未未自己又不是甚麼權貴,沒有甚麼大官或大企業撐腰,根本不可能有巨額金錢交易及利潤,更不要說可以隱瞞巨額稅項了。要是艾未未的公司真有辦法及能力作巨額逃稅,他自己肯定已成巨富商賈,犯不着為不相識的弱勢者出頭,抱打不平。而且,艾未未的妻子路青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對公司的運作理應清楚,對公司的「不當」、「不法」行為更需要負上刑責。偏偏北京當局在偵辦案件時完全沒有接觸過她,更沒有拘捕她或要她提供甚麼線索。像這種把重要「證人」或「嫌犯」擱在一旁的做法只能說明所謂逃稅只是幌子,真正要追究的是艾未未的特立獨行,桀驁不馴,真正要治的是艾未未的敢言與異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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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i4 _: F7 K+ v0 jtvb now,tvbnow,bttvb我們強烈譴責北京當局先拘捕後羅織罪名的做法
,並強烈要求北京當局盡快釋放艾未未,還他公道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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