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武漢男子地窖囚禁強奸少女590天獲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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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ngcj
時間:
2011-2-11 11:35 AM
標題:
武漢男子地窖囚禁強奸少女590天獲死刑
春節前夕,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曾強保變態強奸壹案作出壹審判決:以曾強保犯有強奸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搶奪罪等四項罪名數罪並罰,判處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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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0歲的曾強保原系武漢精鼎工業爐公司壹名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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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9月16日晚10時許,曾強保駕電動車竄至武漢市青山區白玉山地段,用事先備好的繩子勒住路經此地的少女麗麗(化名)欲行不軌,遭到受害者反抗後遂采取持刀威脅、捆綁等手段,將麗麗挾持至自家地窖內施暴,後用鐵鏈將其長期鎖于地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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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日晚10時許,年僅18歲的女子紅紅(化名)也被曾強保采用同樣手段鎖在地窖中施暴。兩名少女在地窖內被囚禁關押分別長達590天和31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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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8日,曾強保被警方抓獲,警方從位于武漢市青山區北湖農場徐家崗村的曾家地窖中救出兩名被囚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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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還查明:曾強保從2007年7月至2010年5月,爲追求性刺激,采取持刀威脅、噴辣椒水等多種手段,強奸其他婦女9名,並犯下攔路搶劫、搶奪罪案各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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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審法院認爲,曾強保在地窖內囚禁兩少女長達590天和317天,供其長期發泄性欲,嚴重摧殘了兩名被害少女的身心健康,其社會影響極爲惡劣,同時其在青山地區另外強奸作案9起,應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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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下達後,曾強保當即提出口頭上訴,稱自己“社會危害有限”、“罪不至死”,其上訴理由爲:自己有精神病,將進壹步提出精神病鑒定申請;未致受害人懷孕;未致受害人死亡或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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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當地媒體報道,曾強保強奸壹案于去年11月16日進行不公開庭審時,曾本人及其辯護律師均提出精神病鑒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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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強保向警方供述時曾經有如下表述:每次尾隨、跟蹤單身女子時,心中就有壹種亢奮感,還有莫名的煩躁和沖動,他聲稱自己“懷疑這樣的病態舉止是精神病,我也曾借他人之名到醫院看過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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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的辯護律師也提出,曾強保有嚴重精神障礙,應屬限制行爲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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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未予采納曾患有精神病的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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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稱,辯護人並未提供曾強保有精神異常史或有精神病家族史的相關證據;其作案動機和目的明確,作案前周密策劃、精心選擇作案時間、地點,選擇作案對象;庭審時其回答問題切題,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避重就輕,邏輯思維較嚴密,無明顯不正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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