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W% I- H& N) P4 Z就算沒有這些,今天的讀者個個以為自己是真理化身,早就不會尊重斯文,一不合個人口味就會來信或在討論區惡言相向,說你是共產黨的走狗。在一個反智的社會,為微薄金錢當什麼評論員,從來不是經濟動物的正常行為。5.39.217.77:8898) {' F( x. B) u, l
) S' r' X) y! f0 v' Y; ^& F: i公仔箱論壇以為肩負什麼時代使命,或想改革社會,也是天真的想法。就在這幾個星期前,筆者一時高興,口諸筆伐富豪在大浪西灣的違法橫行事件,在多個專欄列出法律問題不止,更約同社運界人士親身分兩天到申訴專員公署、警察總部及廉政公署報案。事件尚有下文,已經收到申請專員信件說會展開調查,但社會有關注嗎?沒有。作為個人還可以怎樣?社會不公義不是評論員的責任,是人民不肯行動、只知在網上發洩情緒的結果。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u6 k2 @. P2 w* S- y 5 T; ~8 Z2 A9 c公仔箱論壇改革社會想法天真5.39.217.77:8898) z7 f4 s+ J6 B+ A. E D9 G E
富豪、地產商的權勢再大,也大不過政府,政府的力量再大,也大不過人民的力量。評論員說三道四,只要民情不動,從來無人理會。筆者冒着洩露國家機密的風險,寫了四篇預警二十三條會立法的文章,民情還是不動如山,請你告訴我作為評論員有何值得自傲的地方?5.39.217.77:8898! {+ Q* v# \# i8 t) `4 G
評論員只代表個人,所以其價值只在個人,與報社無關。用時興的說法,是作者在報章 雜誌之內,並無「次主權」,從來就像流水一樣來去自如。談言論自由的人天天談編輯自主,幾時講過作者自主?記者自主?陳雲兄與吳志森兄這類名氣大的人物被請離「地盤」,引起一些關注,只是例外證明常規,常規是評論員在傳媒企業之內並無任何「次主權」,是如廁紙一樣隨時可被放棄替換。 * C" f9 A4 \. D/ `0 V; G7 x公仔箱論壇5.39.217.77:8898% m' j$ C! M+ b! \" g u0 C
這裏也要說說這個錯誤的觀念不是普世的。歐盟早就有法例,承認僱員在受僱的位置上 有權利(Properties),這是類近「次主權」的想法,近幾年的發展,兼職者或定期合約工作者也有相同的權利,不容隨意解僱,否則可以告到歐盟法 庭。承認僱員在工作的位置上有「次主權」,港人想也沒想過,亦不會支持立法。筆者有幫勞工團體研究這些法例,希望倡議引入香港之時,港人有更批判的支持態度。 ( U; o& ^) {" [" d: Z$ J6 r5.39.217.77:88985.39.217.77:8898) s8 [4 m: t" ~) ~2 f e. d
香港的寫作人連一個有些代表性的壓力團體也沒有,一切發生的事,不是正常得很嗎?這裏也辯證地補充一點,《信報》的價值也是不在任何一位作者,而是在《信報》自身,筆者見《信報》論壇的一位網友比喻最好,希望不會有人愚蠢到買一件有價值的古董回家,然後打爛。 2 G2 f# G1 l/ \/ t5 @" K5.39.217.77:8898% d- n7 {; j' F, h. o' T
現代的產權觀念,報刊只是法人,漸漸就會發展出有別於組成的自然人的法人性格,這性格不會因為個別成員的離去而改變,要改變之時,也不應是別個成員的責任(文化人稱之為企業文化)。5.39.217.77:88982 H% p" I1 Z" K- W! S: d) L 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0-9-10 12: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