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1 b: [: t% i% [$ |2 e. V5.39.217.77:8898媒體已經第一時間列出社運人物襲警而被重判的先例,筆者也曾經評論這些案例,這裏也不重複,這畢竟是性質不同的襲警,而社運人物只要名氣夠大,例如雄仔之流,也有多次獲得輕判的記錄。襲警情況並不絕對相同,法官可以不直接比較,但三次醉駕,最後一次與旅遊車迎頭相撞,包侄女根本就是極危險的駕車者,竟然只判停牌一年,阮官的偏幫就太明顯過分。一年之後包侄女復牌,若再次醉駕因而殺人,阮偉明良心如何安樂?公仔箱論壇6 n/ S' t L; M, c
2 p7 o0 M* T6 N/ H r' q5.39.217.77:8898筆者數月前在另一報章專欄曾經高調抨擊另一裁判官郭偉健,重判二十四歲患有抑鬱症青年陳永良十八個月感化令。青年所犯的只是在討論區留言說要炸掉特首辦。陳永良沒有傷人,知道他有抑鬱症後理應明白他當然只是發洩對社會不滿的戲言,為何反而重判?5.39.217.77:8898; S% j+ \" ?% G( d 公仔箱論壇! q$ }& G. H! P5 K/ o% L" l! \! L* V
利用專業無法無天 & f$ G! c- }; F# b公仔箱論壇看來香港的法官是厚愛有暴力及傷人行為的躁狂病人,但會針對不會傷人只會隱閉在家上討論區胡亂留言的宅男。因為後者比前者對社會更危險,所以要守多六個月的行為嗎? + V& f9 A. B, |5 c. Itvb now,tvbnow,bttvb: R' E# g# f/ P3 A; s
當然不是。分別是有良好學歷及家庭背景與失業綜援者,分別在於有錢與窮困,分別在於階級的不同,社會關係的不同,分別在於有沒有資深大狀代表或是只有駐庭律師,只能流水作業地每天為數十人求情的小律師。還有,分別是否碰到一個不想得罪權貴影響自己前途多於維護司法公義的法官。當然,這些都是無法證明的,亦造就了利用專業知識無法無天的空間。作者: hippy_123 時間: 2010-8-4 11:46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