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港澳台] 如果我是陳同佳 自由撰稿人 - 釋條鐵


8 N9 e) ?8 l: U- l- B$ Ntvb now,tvbnow,bttvb5.39.217.77:8898$ L. J, z2 h  w8 |7 ~7 e! `, B% n7 D
涉嫌在台殺人的陳同佳,於10月23日洗黑錢罪刑滿出獄後,正如港府所言,已是一個自由人,前往台灣「自首」是他的個人意願。如果我是陳同佳,我不會去台灣自首,因為自首並非令死者潘曉穎家人釋懷的唯一方法。與其白白花數十年人生在台灣獄中,何不利用自由身,盡量為潘家做點事,並趁年輕重投社會,做一個有用的人!公仔箱論壇$ {4 ~' s% M- B3 k* W( G& F0 M0 u

) Y, z. {3 p; K1 K6 J0 G如果陳同佳真心到台灣自首,結果可能會被判監超過十年。這個結果象徵意義大於實質!它能讓台灣社會看到,在台灣犯法的人會受到法律制裁。但無助阻嚇港人在台犯案,再潛逃回港;因為只要不「送台自首」,特區政府是不會主動移交。現實中,陳同佳再在台灣殺人的機會很微,而自首投案亦已顯示他有悔意想改過,監禁未見有更生作用;陳被判監十年、二十年又能否減輕潘家喪女之痛?相信就算「殺人填命」亦無法彌補喪失至親的傷痛!tvb now,tvbnow,bttvb: ~# P% v# t- f+ w; S, f$ e5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0 f: t% q2 W' y5 e2 u
個人認為,要補償潘家的傷痛,最好的方法是親自面對潘曉穎的家人,真誠道歉,罵不還口、打不還手,讓受害者家人將傷痛盡情釋放出來。反之,陳自首後,隻身在異地服刑數十年,陳家需要兩地奔走,潘家又有何得着?日後一個中年釋囚回港,又會是一個怎樣的人生?5.39.217.77:8898/ L- u) K+ z( @$ ~
5.39.217.77:88980 g8 Z- r( I' [- b7 z
陳同佳出獄時說要向潘家道歉,亦提到對不起社會和香港人,希望可以回報社會。但問題是他有沒有對不起香港社會和香港人?以及他到台灣自首是否可以回報社會?5.39.217.77:88983 m' A: l* ]3 j3 o
5.39.217.77:88987 Q+ w* B9 M* [0 O3 Y& k
如果他是因為香港出現反送中運動道歉,以為運動因他而起,那實在太看得起自己了!真正的罪魁禍首當然是林鄭恃權強推送中條例,陳同佳案只是一個順手、適合的藉口;其實富商劉鑾雄和羅傑承在澳門的貪污案也適用於推動「送中條例」立法,特府只是柿子挑軟的揑而已。5.39.217.77:8898( b9 d2 o7 K' E) }5 e3 n  g

2 I* k/ t4 o) A! C' B0 Y& w林鄭是禍源,令事件一發不可收拾是警暴、7.21恐襲。陳同佳於2018年3月被捕還柙,連接收反送中資訊,也要靠獄中的電視台、報紙,如何對不起香港和香港人呢?而他到台灣自首肯定不會令香港的示威活動停止,因為五大訴求中,沒有一個是「陳同佳自首」!5.39.217.77:8898( Y% m- C$ r% T% v4 @2 ]

+ Y9 p2 Y  I5 _6 e% \$ D. L1 mtvb now,tvbnow,bttvb自首投案未見得對潘家、陳本人、香港社會的狀況有甚麼好處。更何況陳同佳自首的底線是希望不要被判處死刑。如過程中陳否認謀殺,而台灣警方又沒有陳在香港警方警誡下的認罪供詞,便有需要審理舉證,例如爭議陳是否有預謀,可能需要潘曉穎的家人作供,這又會否對他們帶來更大的傷害?
9 f- }1 o$ z' P公仔箱論壇9 X+ D0 p+ R8 I
如果我是陳同佳,我寧願承受逃避司法審訊的罵名和歉疚,真心誠意地善用這數十年光陰,補償給潘家、報答陳家,而不去趟這中港台關係的渾水。
  ~- S5 W+ \5 q0 r- }tvb now,tvbnow,bttvb
6 E! J& K8 @9 Q/ j釋條鐵
# q+ R4 x& V; Y自由撰稿人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