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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議追究代言明星責任

全國人大    常委昨日審議《食品安全法(草案)》,有委員建議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產品的代言明星民事責任。5.39.217.77:88988 A- G5 K+ G. e( R8 m0 B

+ x& R) L; t5 x$ A7 ?  ?: c$ E& I公仔箱論壇參與審議的任茂東、雷鳴球等人呼籲追究問題食品的代言影視明星和廣告公司責任。
: v+ U6 M6 S# T4 Q8 v- m" K
, q  @9 b$ v/ ?2 t, Q/ z, x4 D全國人大代表    周家貴認為,對違反本法規定的生產經營者的處罰過輕,「草案中的罰款數額都處於2000元至5萬、至10萬之間,與違法生產經營者所取得的利潤相比是九牛一毛,當前的三鹿牌奶粉事件還沒有了結,太湖    又有橡膠銀魚,蘇州光福鎮又出現了用硫黃熏蒸的金黃桂花,食品安全事故一撥連一撥,這說明食品生產經營者付出的違法成本太低。必須出重拳重罰,讓違法生產經營者付出傾家蕩產的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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