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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港官不能作主只能護主  傳媒工作者 - 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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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兩周引發過百萬人超大型示威的《逃犯條例》修訂風波去到近日進入一個詭異的對峙期。《逃犯條例》修訂本身固然已在巨大的民意及國際壓力下被政府事實上放棄,然而對於民間仍有不少人要求正式使用「撤回」字眼,政府礙於維護專政顏面,至今仍絕口不提。至於在現實上更為逼切的其他訴求,包括調查警隊對示威者濫用暴力、對被捕者撤控及撤回6.12「暴動」定性,政府更是充耳不聞,即使示威者在上周五包圍警察總部抗議,各級相關官員包括林鄭、李家超及盧偉聰都是龜縮,連站出來與示威者對話也不願,又難怪政府制訂政策總會因「溝通不足」而錯漏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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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字訣期望民意轉向5.39.217.77:8898# Q/ a& {, z1 q3 M6 l5 o. ]
政府一方面拒絕回應示威者訴求,一方面又放軟手腳任由示威者佔路或是包圍政府部門抗爭,明顯是想以拖字訣來對付群龍無首的示威者。一來期待持續抗爭造成的不便最終促成民意降溫甚至轉向,二來期待抗爭者熱情消退,並因為長期苦無結果而再次出現路線之爭以至分崩離析;政府甚至會利用此次抗爭沒有領袖的特徵,派人在抗爭者使用的網上平台上攪局來製造混亂,有警察、建制甚至是中共人員滲透Telegram群組,已是擺在眼前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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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q9 B4 h; r3 D% D5.39.217.77:8898如果說林鄭在兩次「港島百萬行」之後已失去中共的信任,那麼接下來一切應對危機所採用的方法也就不可能是她一個人可以決定的。拒不使用「撤回」字眼相信就是中共的意思,畢竟《逃犯條例》修訂曾得政治局常委金口加持,事實上放棄已是損害中共權威,真的用上「撤回」,林鄭的顏面事小,習帝的顏面事大。所以,在上周二的林鄭「道歉」記者會,她對於記者就為何不肯直說「撤回」的連番追問,錄音機式的重播了不下四、五次:「希望大家理解,政府已停止有關立法工作。」而林鄭「希望大家理解」的潛台詞其實是:「我不能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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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撤回」字眼是中共的意思,以「維護法紀」為名力挺警察,不調查、不追究也當是中共的決定。中共素來相信「槍桿子裏出政權」的教條,警察作為香港唯一的準軍事化武裝部隊,將之牢牢掌握以維護其在香港的統治,對專政而言是必要的。要確保警察對政權的服從和忠誠,就自然不可能否定其維護政權的行動,調查和追究都只會增加警隊在下次面對同樣狀況時的猶豫,降低其士氣及可靠度(於政權而言),因此力挺警隊「執法」,向警員宣示「你哋冇做錯到」,會是政府和建制陣營的取態。既然如此,盧偉聰自然是寧願晚下班也不會出來面對民眾了,因為他知道自己甚麼也答應不了。) o* c! Q' w8 y1 Z0 l5 r
5.39.217.77:88987 u& Q3 Y2 G6 N' ]1 }  @) u
現在抗爭的困局在於,香港枱面上所有有權的官員其實都不能作主,只能護主,而能作主的中共則躲在這些「箭靶」之後,仍未肯面對人民。港人圍政府部門的抗爭對中共來說是不痛不癢,或許本周的G20峯會能為僵局帶來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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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Q/ w+ B# y) _7 U5.39.217.77:8898林海
3 W, A" h+ o! W! |* D0 \公仔箱論壇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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