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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定將長者綜援申請資格由60歲提高至65歲,被全城鬧爆。一眾保皇議員假裝為民請命,要求政府撤回決定,卻被林鄭月娥反唇相譏,指保皇黨投票支持預算案時,已一併批准有關決定,不能煞停。保皇黨發現中伏後,狠批政府賴皮、陰濕。不過,保皇黨今日的窘態,乃因過往縱容政府所致,實是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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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是第一次繞過財委會,將新增撥款建議或修改核准項目,綑綁在預算案要議員一併通過,結果必會削弱議會監察公帑運用的功能。例如在2016-17年度,海事處行政失當令採購消防船的開支大增,政府鬼祟地在預算案中提高有關核准承擔額;工黨提出修正案嘗試制止政府渾水摸魚,可惜在審議預算案的程序上始終未能聚焦討論,民建聯等保皇黨後來在選舉時竟然藉此抹黑工黨罔顧消防和公眾安全。事後審計署跟進有關問題,狠批海事處行政混亂,延誤多個政府部門更新船隊的採購工作,浪費近億元公帑。倘若政府按照慣例,由財委會詳細審議提高採購船隻核准承擔額的申請,議會必可及早發現問題所在,減少公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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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C0 }6 h! ]$ K# b/ [. Q保皇黨縱容政府打茅波,政府自然有恃無恐,有權用盡,將修改綜援的撥款準則綑綁在預算案中。保皇黨養虎為患,害死的是無權無勢小市民。不過話得說回來,雖然保皇黨審議法例和預算案時一向馬馬虎虎、得過且過,但今次修改長者綜援申請資格是否他們「走漏眼」,也有商榷餘地。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1 ]0 Q2 X: G. e2 ~ }( y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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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打茅波 法律效力成疑, |% t* L( x0 [3 Z2 T" R1 |
政府認為立法會已批准修改綜援的撥款準則,憑藉的理據是撥款草案文件(即俗稱「電話簿」)開支總目170的一段文字,社會福利署將會「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這是否具有批准修改綜援撥款準則的效力,卻大有疑問。首先,並不是所有「電話簿」中特別留意事項都需要議會批准,另一些項目,如「向綜援計劃下有經濟需要的學生提供一筆過支援津貼」,按慣例需要在日後財委會審議。即使打茅波,「電話簿」也應明確指出「這是新項目,所需撥款的申請連同《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一併提交立法會批核」。但修改長者綜援申請資格,沒有相關標示,很難想像立法會通過預算案時有「一併批准」的立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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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立法程序所用的文字須講求準確。2003-04年度林鄭擔任社會福利署署長期間,也曾將削減綜援綑綁在當年預算案中,並在分目179說明:「健全受助人的標準金額會由2003年6月起下調11.1%,而非健全受助人……則分兩期在未來兩年執行,即在2003年10月先下調6%,在2004年10月下調餘額」。2018-19年度預算案的用字卻十分粗疏,既沒有指明生效日期,而「長者綜援」也非過往綜援撥款文件的用語,在法律上根本難以執行。倘若政府真的有意尋求立法會批准修改綜援撥款準則,理應採用較確切的用字,例如:「自2019年2月1日起,將60-64歲健全受助人的標準金額,降低至成年健全受助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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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退一步說,假設保皇黨投票通過預算案時,已一併批准提高申請長者綜援的年齡要求,但真的如林鄭所說的不能煞停?答案是否定的。政府可隨時提交財務建議,尋求財委會批准還原長者綜援的申請資格;即使政府拒絕,保皇黨也有足夠票數逼政府就範,例如在恢復長者綜援原來申請資格前,拒絕審議政府提交財委會的其他撥款申請。不過,稱得上保皇黨,當然是「保皇最優先、民生放一邊」;保皇黨會否又一次「口裏說不,身體卻很誠實」?大家走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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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
8 H7 L- ?* m3 O3 K2 r工黨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