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電/為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對職工改善居住條件的支持力度,幫助職工家庭提高居住水平,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出公告,公開徵求對《關於加大住房公積金對職工改善居住條件支持力度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職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和發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月提取最高限額由原來的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30%,提高至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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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意見稿還稱,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所有權人出資為該住宅增設電梯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 A! z2 @0 t+ W, ?( L+ D+ A6 l
% \$ o& F3 T& Vtvb now,tvbnow,bttvb 根據意見稿,住宅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可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該戶因增設電梯而實際支付的工程建築費用。此外,住宅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在實際支付工程建築費用並取得發票(或收據)後可提出提取申請,只可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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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 e% P6 [7 ~% }! ?4 l& h& z公仔箱論壇 根據公積金中心安排,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7年7月26日,在此之前有意見建議的單位和個人可發電子郵件至gzgjj@gz.gov.cn表達意見,或將意見建議郵寄至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就路12號三銀大廈18樓歸集部。公積金中心提醒,提交意見須留下姓名和聯繫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