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副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指出,今年在奧運會奪得金牌的國家運動員享有的獎勵金,將從16萬令吉激增至100萬令吉。
K! a" X% g% i5.39.217.77:8898他說,在奧運會奪得銀牌及銅牌的國家運動員將分別獲得總值30萬令吉及10萬令吉的獎金;奪金的團體隊伍,每人最低可獲得15萬令吉獎勵金。
0 M) ]( N9 ]3 R( `% itvb now,tvbnow,bttvb“政府將從今年8月北京奧運會開始提昇奪金、銀及銅牌的獎勵金數額,國家運動員未來在奧運會奪得獎牌,也享有同等數額的獎勵金。”
% I, l( P" \3 k- W納吉今日(週二,24日)主持內閣體育委員會會議後,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由於奧運會水平不斷提昇,當局認為有必須大幅調高獎勵金數額,況且目前在奧運會奪金已非易事,因為每一屆奧運會的水平都不斷在翻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