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副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指出,今年在奧運會奪得金牌的國家運動員享有的獎勵金,將從16萬令吉激增至100萬令吉。0 A# u' T; h4 W s9 E& d0 z- l
他說,在奧運會奪得銀牌及銅牌的國家運動員將分別獲得總值30萬令吉及10萬令吉的獎金;奪金的團體隊伍,每人最低可獲得15萬令吉獎勵金。
+ X& U3 {! g" h' H“政府將從今年8月北京奧運會開始提昇奪金、銀及銅牌的獎勵金數額,國家運動員未來在奧運會奪得獎牌,也享有同等數額的獎勵金。”
1 T; G$ C; x) ~% L2 u6 G8 W X1 Z公仔箱論壇納吉今日(週二,24日)主持內閣體育委員會會議後,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由於奧運會水平不斷提昇,當局認為有必須大幅調高獎勵金數額,況且目前在奧運會奪金已非易事,因為每一屆奧運會的水平都不斷在翻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