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高檢5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當前食品安全領域瀆職犯罪形勢嚴峻,統計顯示,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食品安全領域瀆職犯罪案件429件6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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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霍亞鵬在發布會上介紹,這些案件涉嫌犯罪主要集中在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兩個罪名。案件關聯性強,窩串案較多,且瀆職犯罪背後往往隱藏著貪污賄賂等犯罪,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造成的威脅很多時候難以估量且很難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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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 \: ]- F: a& W5.39.217.77:8898霍亞鵬說,有些地方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的不夠完善,特別是案件移送意識不夠強,從而造成瀆檢部門發現案件線索存在一定的困難。而且食品領域瀆職犯罪主體本身屬於食品監管執法人員,其瀆職行為隱蔽在日常監管工作之中,有較強的專業性,檢察機關進行相關檢驗和鑒定時還要借助監管部門的力量,如果個別監管部門不願配合甚至相互推諉,會給偵查工作造成一定阻力。再加上危害食品安全瀆職犯罪發案時間跨度長、領域廣、環節多,案情複雜,不可否認,個別地區辦理此類案件,存在偵查效率不高、法院判決遲滯等現象,影響了辦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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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一現狀,檢察機關不斷加大執法辦案力度,著重圍繞食品許可証發放、添加劑使用等重點環節及“病死豬”、“地溝油”等高發問題,嚴肅查處食藥監、質監、農業、工商等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等瀆職犯罪。最高檢還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完善案件移送標准和程序,與行政機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堅決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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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還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標准食品犯罪案件1037件1242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標准食品犯罪案件654件8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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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再次部署了為期2年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在今年的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中挂牌督辦了第一批28起制售偽劣食品案件,交辦了第一批34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督辦案件線索,有效發揮了刑事司法的威懾作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