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W/ k6 e. `1 O3 S4 U) Q, k6 l s4 A1 V* F5 J 二、) M0 S* f L0 d
O, o( E- J6 p& L" F8 U2 t不過,在香港人響應范女士「號召」北上充實自己之前,內地必須首先梳理出一本與歷史事實相符的「國情讀本」,生活在香港這個開放的社會,特別是「識字分子」,都不會認真看待按照「上意」或「黨的需要」而被篡改的歷史,那等於說要港人學習一本滿紙偽史、假話連篇的國(黨?)情,只會收到反效果。公仔箱論壇2 f: L" C L' T$ Z
' F8 [( R/ P7 [5 f( r% g; V公仔箱論壇鄭家純和羅范椒芬以及他們的同路人長期以來在香港散布的言文,目的無非希望港人「歸心」,效忠祖國,這種做法的出發點是正確且可取的,問題是中、港(內地與香港)須有誠實真誠的交流和可靠的「教材」;若非如此,只要香港仍是一個面向世界的自由城市,一切努力均屬枉然。tvb now,tvbnow,bttvb3 b" H9 ~- K7 g/ V" c3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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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治學者艾利思在《面向國旗》(R.J. Ellis: To the flag: The Unlikely History of the Pledge of Allegiance)一書,對為什麼美國國會於一九四二年通過法例採納貝爾拉米(F.J.Bellamy, 1855-1931)牧師早於一八九二年草就的「效忠誓詞」(Pledge of Allegiance),當年因大量歐洲移民「心懷故國」,無論在言行上以至崇拜上帝的儀式上與土著頗有差距,遂令這位波士頓浸信會牧師(因同情窮人有「社會主義者耶穌」〔Jesus the Socialist〕的綽號)撰寫全民遵行、效忠美國的「誓詞」,使全民歸心。由於社會環境的變遷,這數十年來「誓詞」數度修改,一九五四年的版本為「我謹宣誓效忠美利堅合眾國國旗及效忠所代表的共和國—上帝之下,未可分裂之國度,自由平等全民皆享」。但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大法官古德溫(A.Goodwin)在一宗官司中判不肯讀出「上帝之下」的被告勝訴(這宗官司促使艾利思寫這本書),因為這有違主張信仰自由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包括禁止國會立法妨礙宗教自由及言論自由……)。宣誓效忠國家,在美國早已成為例行公事,國會(及各級議員)、政府部門、部分私人機構以至各級學校於典禮或每天早課,都有宣讀「效忠誓詞」的儀式,但如今不僅「上帝之下」因「異教徒」不同意而刪除,許多學校亦不再堅持此一只徒具形式而沒有任何實質意義的「宣誓」。不過,即使如此,有誰能說美國人不愛國?!5.39.217.77:88982 C- ^, A( u1 ~" p$ y% l
7 m0 C6 m# v0 e* y, u2 |2 |公仔箱論壇效忠一國本來不難得到港人認同,可是,當黨等同國家的時候,黨的主張與國策便分不清界線,在這種情形下,香港人便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噪音」!如今香港和內地一樣,同是「多事之城」,有太多更具建設性的事待我們去完成;「國情教育」的確非常重要,但目前強制性推行,時機似乎未成熟。tvb now,tvbnow,bttvb# S1 f( v: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