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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銀行經理竊客存款囚10年

銀行經理竊客存款囚104 K: r% ^8 l+ \

0 R2 n  ~- p) K公仔箱論壇東亞銀行一分行男經理,16年間監守自盜,利用職權,偷竊七名客戶的銀行存款,其中包括麗城花園第三期業主立案法團約700萬元存款,總涉款約6,500萬元。涉案東亞銀行經理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偷竊及使用虛假文書共19項罪名,被重判入獄10年。法官斥責被告破壞銀行的信譽,影響客戶對銀行的信心。& L" y- H2 y  Y" @. C- r
  
4 ?3 T- v: `' U& _5.39.217.77:8898家住荃灣麗城花園的被告明志流(56歲),控罪指被告於20096月至201310月,偷去麗城花園第3期業主立案法團共686萬元存款。他亦被指於1997年至201310月,偷取及詐騙另外6名銀行客戶近5,800萬元。
5 ~* e3 E- U4 [7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e. t" i% L+ P: Z總涉款約6,5005.39.217.77:8898. D/ h6 h+ {0 _  \2 \% D( t
  
4 n. m2 Q: {: `- w" v" ftvb now,tvbnow,bttvb控方指他利用客戶簽名,使用虛假的客戶定期戶口提款確認書及提取存款通知書,提走客戶金錢。tvb now,tvbnow,bttvb: R0 ^2 C) f& v2 D
  
6 E  w4 m2 t7 P! P' b5.39.217.77:8898辯方求情稱,被告出身公屋家庭,在東亞任職36年,由銀行文員晉升至分行經理,現已失去工作及400萬元退休金;與他相識26載妻子最近亦與他離婚。被告自1996年起投資失利,因要供樓及償還信用卡債務,欠債400萬元,及後為求填債更開始炒股,惟最終再失利雪上加霜。被告現已感後悔,和向多位事主及工作多年的東亞銀行道歉,承認自己的行為影響銀行聲譽。法官則不接納其偷錢是用來還債的說法,質疑6,500萬元是龐大金額,指斥被告破壞銀行的信譽,嚴重違反誠信,影響客戶對銀行的信心,必須重判以收阻嚇作用。
冷眼旁觀天下事  笑談細看風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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