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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台灣過馬路捽手機可能被罰300元新台幣

隨著智慧型手機發達,低頭族數量也越來越多,但在馬路上低頭可能會造成嚴重交通安全問題。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17名立委聯署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禁止路人在斑馬線行走時使用行動通訊設備,違者可處以新台幣300元罰款(約77港元)。; n$ P+ O% d0 V% m6 ^1 D4 |8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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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表示,交通事故會發生,有時候不只是駕駛人的問題,也可能是行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或走路分心導致的。邱志偉說,由於現行交通法只有規範汽機車及慢車駕駛人不得於行車時用手機,但現在行人邊走路邊用手機、平板的情形也越來越多,不但影響交通安全,也會妨礙交通順暢,因此需要進一步制定相關法規。公仔箱論壇8 Z' T8 t* F, C0 j& M  x* F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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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指出,許多人在過馬路的時候都還是會低頭看手機,但根據美國研究報告顯示,走路時看手機的行人,在過馬路的時候出現至少一種不安全行為機率是一般人的4倍,因此美國紐澤西州政府立法對路人開罰,如果過馬路的時候用手機,抓到一次罰款金額就是85美元(約2500元新台幣)。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4 `5 c9 W+ i; R, L

$ T3 c* L9 ?0 O) q, `% N+ \5.39.217.77:8898事實上,之前確實有不少行人在走路時因為低頭發生事故,2013年12月一名到澳洲墨爾本旅遊的台籍女子,因為太專心滑手機看臉書,從碼頭掉進海裡,所幸救上岸後無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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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O( @" Y5 I5 |3 g8 z2 v5.39.217.77:8898邱志偉等人所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2日已經在立法院通過一讀,目前送往交通委員會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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