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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调控长效机制改革核心在调控之外

房地产的调控,一直成为近年来中国经济与社会的焦点话题,关于其调控的方式方法研究,就从来没有间断过,对外招标的课题若干,但研究的大多数成果所提的改革方向基本都集中在“如何调”,而没有深入研究“为什么”。如果,连续多年的国家出台政策,都如泥牛入海,效果甚差。对于调控的长效机制研究,成为当前社会新的目光集中点,尤其是国家正在力主推出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估计不久将会推出。在“长效机制”的草稿中,我们看到基本有两个话题:一是市场化,二是房产税。既然是征求意见,那么我们就可以对草稿中的“调控办法”作一些分析,提供多元不同的声音,提高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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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 \# Y! H& {1 ^: h7 b+ u5.39.217.77:8898草案的主体调控思路有,以“市场化为主手段,辅以政府调节”为主基调,内容涵盖房地产财政税收、商品住房供给、城镇居民保障、信贷政策、地方土地出让金管理等。总体看来,大致思路是采取各种方法调节供给,调节房源与资金,通过投放保障房或保障房私有化改革来增加房源,通过税收来增加交易成本,规范土地出让金。在整个思路中,房子、资金、土地三项要素是调控的基本着力点,所以我们看到,整个草案的制订过程,基本是“就事论事”,就房言房。与国八条不同的只是,文字上的不同,即强调所谓的市场化,逐渐取代之前的行政控制,让行政权力成为房地产调控的次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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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 I/ w) ^$ x- c. d. P& R但,这种思路或改革方案,是可行吗?换言之,它是否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事实上,从草案看,这项所谓的长效机制改革,不但没有走向真正的市场化,反而是在变相地强化行政干预,所不同的是,以前的行政干预是采取最直接的“政策限制”(如限购二套房),而现在采取的行政干预则采取间接的方式,即以强制设立新税种而进行税收干预,以行政手段介入保障房的私有化。而这一切的努力,并没有改革房地产问题的实质矛盾,即国地(民)的二元结构与央富地方(民)穷困境、土地财政的困局与地方财政的紧张、权力的不透明与房地产利益腐败链、印钱下的通货膨胀与资金追求保值、银行垄断利润与房地产信贷投放的利益勾结、天朝奇特的银行永不破产,如此等等。相反,通过这种“市场化”口号下的所谓改革,不但没有撼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而是增加了未来真正刚需者的生存成本。尤其是经济适用房的改革方法,某种程度上讲,变相地成了那些通过权力非法获得经济适用房的官员(及其利益群体者)的洗钱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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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房产调控长效机制改革的核心焦点,不在房地产建设与交易的环节之内,不在房子、资金与土地本身,而在调控之外,说到底,在限制权力。目前的税制方式取代限购,其目的并不是调节房地产供求,而实质是想通过这项改革来增加财税收入,并由此减缓土地财政末日之困局。这种改革,与其说是为民,莫不如说是为钱。甚至可以说是变相地在保护既得利益。一切关于房地产税费的改革,如果不涉及存量房、不公布官员财(房)产信息、不控制银行地产资本家的利益勾结,而仅只是针对未来的潜在购买者(含大量刚性需求者),则必定只是一场虚情假意的改革,最终依然是为了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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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必要研究那么复杂的什么“长效机制”,只需要两招就可以完全化解中国房地产困境,那就是:一,公布所有官员(及其近亲属)的房地产信息,全国进行登记,凡是未申报登记入册并公示公布的财产,一律不作为该官员的合法财产。官员财产接受全民监督,非法财产随时追究并没收,依法追究责任。二,以家庭为单位,增加房屋持有成本,增加遗产税。实行阶梯式持有税制,人均X平以内的房屋实行0征税,而超过部分实行阶梯式累进税率,对空置房加倍征收。之所以这样建议,是因为,中国房地产的一切乱像根源,是源于权力与资本的勾结,源于央行错误的印钱带来民众资产的贬值灾难与掠夺,而非简单的市场供求关系。只要切断权力与资本的勾结链条,则一切会自然回归市场的轨道,并不复杂,更不必研究什么长效机制。真正的长效机制就是限制权力,回归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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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关于经适房的改革,目前的做法是有内在矛盾的,是一种悖论。试点城市的做法通常是,持有5年之后可以上市交易,但须将一半以上的增值部分(55%-70%)作为土地出让补偿金,交纳给国家。这种做法,表面上看来是在进行所谓的市场化改革,其实是有很多很多问题,除了变相地帮那些通过权力或关系不法取得经济房的人进行洗钱外,还有一个最大的逻辑上的悖论:有资格持有经济适用房的人,必须是无房的困难户,否则须上交或退回该房。而我们看到,一旦该房主愿意将该经济房拿出来上市卖掉,通常情况是有其它地方可住的,说到底是有其它房产的(无其它房者自然不会卖),那么问题就出来了,即,自然有其它住房,也就自然地丧失了现有经济房的持有资格,依法应当退回该房,又何来“上市交易”一说,更何谈什么土地出让金补偿?因此,对于经济房的改革,合理的做法是公布经济房持有人的信息,并全国接受监督与举报,清理并收回目前的一切非法占有房源,把该类房源永远只作为提供给真正生活困难的人福利性居住,杜绝空置与出租,永不上市。而这一切,同样根源在于信息公布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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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p3 j4 J* P& g5.39.217.77:8898房产调控长效机制改革核心在调控之外,在约束权力,在民主监督。只要权力放到阳光下,切断权力与资本的勾结,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又何必王顾左右而言它,装腔作势搞改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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