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平路,路見不平? 平路在昨日本報名人堂著文。她關切洪仲丘枉死於「軍中私刑」,但也提出了一個問題:「在同時,每一個人都該思索,為什麼過去一個月,在媒體牽引下,你我或多或少,都參加了這場(對范佐憲)的私刑。」% T/ d* `2 |3 i' ?5 z
平路真是一個大膽的女子,竟然說:不必審判,無需證據,也不用聽當事人辯白,范佐憲早被媒體設定為「大魔頭」。她說:想想看,誰無父母,誰無子女;人們若能感覺洪家姐姐的痛,應該也能感覺范家母親的痛……。tvb now,tvbnow,bttvb, C2 F3 S2 e% M6 j
其實,平路並未為范佐憲「辯護」。她只是說,不贊成「不必審判,無需證據」,甚至媒體只拍到范佐憲的一個眼神,就證實了他如何邪惡。但是,社會對此卻不覺有異。" g0 y$ n6 e; C [: p# x; W( u
洪案發生後,大家都在「追求真相/衛護人權」。但洪仲丘有洪仲丘要的真相與人權,而被此案掃到者如范佐憲等,也有他們要的真相與人權。平路的意思是說:我們不能用「對范佐憲私刑」,來彌償「對洪仲丘私刑」;畢竟,「仍待審訊,尚需證據」,而不能定讞於新聞照片的一個眼神。( Y8 R ]7 T. o# ? R: z, Y: S
大膽的平路,道出了一個當大家冷靜下來時都應當可以接受的道理,那就是:這個社會要的應當是「全面的真相」與「全面的人權」。必須追求洪仲丘的真相與人權,也不能剝奪范佐憲的真相與人權;反對對洪仲丘私刑,但也不可對范佐憲私刑。
: H9 Y k+ L8 ~5.39.217.77:8898倘作如是觀,在文林苑一戶對三十六戶的真相與人權,及在大埔四戶對九百餘戶的真相與人權之間,都不無可能悟知大家在冷靜下來後應當可以接受的道理。! [8 ~ C( l" @1 r( J) W5 j3 w
「為什麼你不覺有異?」平路如此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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